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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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钢筋和混凝土施工

8.2.1 绑扎钢筋前应将灌注桩桩头浮浆部分和预制桩桩顶锤击面破碎部分去除,桩体及其主筋埋入承台的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管桩尚应加焊桩顶连接件;并应按设计施作桩头和垫层防水。
8.2.2 承台混凝土应一次浇筑完成,混凝土入槽宜采用平铺法。对大体积混凝上施工,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温度应力引起裂缝。

条文说明
8.2.2 大体积承台日益增多,钢厂、电厂、大型桥墩的承台一次浇注混凝土量近万方,厚达3~4m。对这种桩基承台的浇注,事先应作充分研究。当浇注设备适应时,可用平铺法;如不适应,则应从一端开始采用滚浇法,以减少混凝土的浇注面。对水泥用量,减少温差措施均需慎重研究;措施得当,可实现一次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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