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9.2 施工前检验

9.2.1 施工前应严格对桩位进行检验。
9.2.2 顶制桩(混凝土预制桩、钢桩)施工前应进行下列检验:
    1. 成品桩应按选定的标准图或设计图制作,现场应对其外观质量及桩身混凝土强度进行检验;
    2. 应对接桩用焊条、压桩用压力表等材料和设备进行检验。
9.2.3 灌注桩施工的应进行下列检验:
    1. 混凝土拌制应对原材料质量与计量、混凝土配合比,坍落度、混凝土强度等级等进行检查;
    2. 钢筋笼制作应对钢筋规格、焊条规格。品种、焊口规格、焊缝长度,焊缝外观和质量、主筋和箍筋的制作偏差等进行检查,钢筋笼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6.2.5的要求。

目录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