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XF1131-2014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General rules for fire safety management of storage occupancies
GA 1131—2014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时间:2014年1月27日
实施时间:2014年3月1日

    本标准的第3章、第5章~第14章(10.10除外)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9)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芸、刘激扬、魏东、韩子忠、鲁云龙、马建民、曹顺学、张梅红、苏丹、王倩、王欣、张福东、李文莉、周亮、杨军。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目录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