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火灾安全系统 GB22370-2008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4.10 具有语音呼入与应答功能和/或图像显示功能的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呼入开关(按键)和/或图像成像装置

4.10.1呼入开关(按键)应采用自复式开关(按键),对该开关(按键)的任何操作,均不应使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产生误动作,且开关(按键)在连续启动5000次后,仍能正常工作。
4.10.2 图像成像装置的工作参数应与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图像显示装置的工作参数相符,且不应影响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显示功能,也不应使的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产生误动作。
4.10.3 接入家用火灾报警控制器后应满足4.1.6规定。
4.10.4 可以安装在室外的呼入开关(按键)和/或图像成像装置的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 4208-1993中IP33的要求。

目录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