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原因调查指南 XF/T812-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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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引火源

14.2.1 明火源
    能够引发汽车火灾的明火源有:
    ——放火;
    ——化油器式汽油机汽车出现的回火;
    ——车用可燃液体泄漏后被点燃。
14.2.2 电气火源
    能够引发汽车火灾的电气火源有:
    ——汽车导线一次短路、搭铁短路和过负荷等电气故障;
    ——汽车导线及用电设备电路连接器的接插件,发生接触不良、局部过热等电热故障;
    ——汽车电热设备使用不当或发生故障,如点烟器、座椅加热器以及柴油发动机汽车预热器等;
    ——汽车用电设备产生的电火花和破碎灯泡内的灯丝,具有点燃可燃气体、可燃混合气和可燃液体蒸气的能力并引发火灾。
14.2.3 炽热表面
    炽热表面不仅能够点燃滴落于其上的可燃液体,而且能够烤燃周围的可燃物,从而引发火灾,汽车的炽热表面有:
    ——催化转换器;
    ——涡轮增压器;
    ——排气歧管;
    ——其他排气装置。
    特别指出,炽热表面不能点燃汽油。当炽热表面的温度比可燃液体的燃点高200°C时,才能观测到可燃液体在敞开空间中被炽热表面点燃。除燃点之外,炽热表面点燃可燃液体的影响因素还包括:
    ——通风条件;
    ——可燃液体的闪点、沸点和饱和蒸气压;
    ——炽热表面的粗糙度;
    ——可燃液体在炽热表面滞留的时间。
14.2.4 机械故障
    能够引发汽车火灾的机械故障有:
    ——汽车行驶过程中,运转的零部件发生金属与金属的接触后产生火花,能够点燃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引发火灾;
    ——汽车行驶过程中,靠近路面的零部件发生金属与路面的接触后产生火花,能够点燃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引发火灾;
    ——传动皮带、轴承和轮胎可因摩擦生热起火。
14.2.5 遗留火种
    能够引发汽车火灾的遗留火种有:
    ——烟头掩埋在纸张、薄纱等堆积物之下,或者接触到座椅材料,能够引发火灾;
    ——未熄灭的火柴,能够点燃烟灰缸内的堆积物并引发火灾;
    ——车内的一次性打火机,受热后发生爆炸等故障,能够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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