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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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6.1.1 管网安装完毕后,必须对其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冲洗记录表。
6.1.2 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干式喷水灭火系统、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应做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记录表。
6.1.3 系统试压完成后,应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应与记录核对无误,且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2的格式填写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1.4 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1.5 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支墩等经复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观察、尺量检查。
      2 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应少于2只;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值的1.5倍~2.0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3 试压冲洗方案已经批准。
      4 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的临时盲板应具有突出于法兰的边耳,且应做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1.6 系统试压过程中,当出现泄漏时,应停止试压,并应放空管网中的试验介质,消除缺陷后重新再试。
6.1.7 管网冲洗宜用水进行。冲洗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1.8 管网冲洗前,应对管道支架、吊架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6.1.9 对不能经受冲洗的设备和冲洗后可能存留脏物、杂物的管段,应进行清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1.10 冲洗直径大于100mm的管道时,应对其死角和底部进行敲打,但不得损伤管道。
6.1.11 管网冲洗合格后,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C.0.3的要求填写记录。
6.1.12 水压试验和水冲洗宜采取用生活用水进行,不得使用海水或含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条文说明
6.1.1 强度试验实际是对系统管网的整体结构、所有接口、承载管架等进行的一种超负荷考验。而严密性试验则是对系统管网渗漏程度的测试。实践表明,这两种试验都是必不可少的,也是评定其工程质量和系统功能的重要依据。管网冲洗,是防止系统投入使用后发生堵塞的重要技术措施之一。
6.1.2 水压试验简单易行,效果稳定可信。对于干式、干湿式和预作用系统来讲,投入实施运行后,既要长期承受带压气体的作用,火灾期间又要转换成临时高压水系统,由于水与空气或氮气的特性差异很大,所以只做一种介质的试验不能代表另一种试验的结果。
    在冰冻季节期间,对水压试验应慎重处理,这是为了防止水在管网内结冰而引起爆管事故。
6.1.3 无遗漏地拆除所有临时盲板,是确保系统能正常投入使用必须做到的。但当前不少施工单位往往忽视这项工作,结果带来严重后患,故强调必须与原来记录的盲板数量核对无误。按附录C.0.2填写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试压记录表,这是必须具备的交工验收资料内容之一。
6.1.4 系统管网的冲洗工作如能按照合理的程序进行,即可保证已被冲洗合格的管段,不致因对后面管段的冲洗而再次被弄脏或堵塞。室内部分的冲洗顺序,实际上是使冲洗水流方向与系统灭火时水流方向一致,可确保其冲洗的可靠性。
6.1.5 如果在试压合格后又发现埋地管道的坐标、标高、坡度及管道基础、支墩不符合设计要求而需要返工,势必造成返修完成后的再次试验,这是应该避免也是可以避免的。在整个试压过程中,管道的改变方向、分出支管部位和末端处所承受的推力约为其正常工作状况时的1.5倍,故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对试压用压力表的精度、量程和数量的要求,系根据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的有关规定而定。
    先编制出考虑周到、切实可行的试压冲洗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可以避免试压过程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试压应包括分段试验和系统试验,后者应在系统冲洗合格后进行。系统的冲洗应分段进行,事前的准备工作和事后的收尾工作,都必须有条不紊地进行,以防止任何疏忽大意而留下隐患。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拆除,使其免遭损伤。要求在试压前记录下所加设的临时盲板数量,是为了避免在系统复位时,因遗忘而留下少数临时盲板,从而给系统的冲洗带来麻烦,一旦投入使用,其灭火效果更是无法保证。
6.1.6 带压进行修理,既无法保证返修质量,又可能造成部件损坏或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及造成水害,这在任何管道工程的施工中都是绝对禁止的。
6.1.7 水冲洗简单易行,费用低、效果好。系统的仪表若参与冲洗,往往会使其密封性遭到破坏或杂物沉积影响其性能。
6.1.8 水冲洗时,冲洗水流速度可高达3m/s,对管网改变方向、引出分支管部位、管道末端等处,将会产生较大的推力,若支架、吊架的牢固性欠佳,即会使管道产生较大的位移、变形,甚至断裂。
6.1.9 若不对这些设备和管段采取有效的方法清洗,系统复位后,该部分所残存的污物便会污染整个管网,并可能在局部造成堵塞,使系统部分或完全丧失灭火功能。
6.1.10 冲洗大直径管道时,对死角和底部应进行敲打,目的是震松死角处和管道底部的杂质及沉淀物,使它们在高速水流的冲刷下呈漂浮状态而被带出管道。
6.1.11 这是对系统管网的冲洗质量进行复查,检验评定其工程质量,也是工程交工验收所必须具备资料之一,同时应避免冲洗合格后的管道再造成污染。
6.1.12 规定采用符合生活用水标准的水进行冲洗,可以保证被冲洗管道的内壁不致遭受污染和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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