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6部分:通用阀门 GB5135.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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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检验分类与项目

8.1.1 出厂检验
    通用阀门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按表8的规定进行。
8.1.2 型式检验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 正式生产后,产品的结构、材料、生产工艺等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的质量时;
    c)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
    e) 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通用阀门型式检验项目应按表8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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