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6.1 防止粉料自燃

6.1.1 具有自燃性的热粉料,贮存前应冷却到正常贮存温度。
6.1.2 在通常贮存条件下,大量贮存具有自燃性的散装粉料时,应对粉料温度进行连续监测;当发现温度升高或气体析出时,应采取使粉料冷却的措施。
6.1.3 对遇湿自燃的金属粉尘,其收集、堆放与贮存时应采取防水防潮措施。
目录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