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水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DL/T5412-2009
8.1消防控制设备的组成
8.1.1 消防控制设备由下列部分或全部控制装置组成。
1 火灾报警控制器。
2 自动灭火系统控制装置。
3 室内消火栓系统控制装置。
4 防烟、排烟系统及空调通风系统控制装置。
5 常开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控制装置。
6 电梯回降控制装置。
7 火灾应急广播或火灾警报装置控制装置。
8 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控制装置。
8.1.2 消防控制设备的组成应根据水力发电厂建筑物、构筑物的火灾危险等级、消防设备控制方式及消防设备的设置合理选择。
1 火灾报警控制器。
2 自动灭火系统控制装置。
3 室内消火栓系统控制装置。
4 防烟、排烟系统及空调通风系统控制装置。
5 常开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控制装置。
6 电梯回降控制装置。
7 火灾应急广播或火灾警报装置控制装置。
8 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控制装置。
8.1.2 消防控制设备的组成应根据水力发电厂建筑物、构筑物的火灾危险等级、消防设备控制方式及消防设备的设置合理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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