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标准 JGJ7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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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总平面

4.3.1 特殊教育学校总平面设计宜按教学、体育与康复训练、生活服务、集中绿地等功能合理分区。盲校、培智学校的布局应流线简捷、标识明确。当特殊教育学校为综合类学校时,应按学生残障类型划分相对独立的教学及生活区域。
4.3.2 教学用房与学生宿舍应安排在校内安静区域,并应有良好的日照与自然通风。普通教室和半数以上的学生宿舍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少于2h。
4.3.3 室外运动场地与室外教学场地应兼作学校应急避难疏散场地。
4.3.4 室外运动场地与室外教学场地之间、高低年级学生活动区域之间宜适当分隔,避免相互干扰。
4.3.5 学生活动区域内不应有尖锐突起物,管井、变压器、室外空调机等应确保安装稳固和有效隔离。
4.3.6 特殊教育学校的交通组织及交通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学校对外出入口不宜少于两个,主出入口不宜开向城市主干道,出入口外应设有缓冲区域,车辆出入口与人行出入口应分开设置;
    2 学校停车场应满足自用车辆停放要求,有条件的学校宜设置外来车辆停放区域,停车数量应符合当地相关规定;
    3 校园内人行、车行通道应合理分流,道路系统应简捷通畅,车行范围应控制在一定区域内,人行、车行道之间应采用平道牙连接;
    4 校园内各建筑之间宜采用廊道相互连接,盲校、培智学校的主要建筑物之间应采用廊道或建筑体部连接;
    5 校园内人行路面应采用防滑、透水铺装;
    6 校园应根据学生残障类型设置易于辨识的标识系统。
4.3.7 校园周界应设置围护设施,且不应使用带有尖突物的围墙、围栏、绿篱等围护设施。
条文说明
4.3.1 合理的总平面布局是学校内各类活动安全、有效、便捷开展的重要保证,为方便学校的规划设计,将校园划分为教学区、体育与康复训练区、生活服务区和集中绿地区。教学区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公共活动与康复用房、办公用房及其相关场地。生活服务区包括学生及教工的宿舍、食堂、浴室、厕所、车库、单独建设的设备用房、垃圾收集设施和其他生活辅助用房。在总平面布置中,室内外体育与康复训练空间宜联系便捷,且应考虑体育与康复训练作为噪声源对教学空间的噪声影响,满足教室噪声控制的要求。
    过于复杂的校内空间组合容易造成学生方向感的混乱,造成盲生和培智生的方向迷失,故强调校园布局的可识别性。此外,残障学生使用的室外空间应尽量布置在易于观察的区域,便于及时对学生各类行为进行识别,发现和处置危害残障学生健康和安全的情况。
4.3.2 教学用房与学生宿舍应布置在校内安静、日照充足且通风条件较好的区域。普通教室和学生宿舍的日照标准分别参照城镇中小学校及住宅建筑的相关日照标准确定。
4.3.3 学校室外体育场地和教学场地还应兼做本校避难场地,建筑物与室外活动场地叠合设计会对避难场地造成安全影响,应避免发生。
4.3.4 由于特殊教育学校普遍有低龄儿童就读,出于安全考虑,要求其活动空间与高年级学生的活动空间适当分隔。将体育运动及室外教学区的不同场地组合或合并设置时,应采取措施使各类运动与训练活动互不干扰。
4.3.5 地面或空间上尖锐的突出物及松动的井盖、未加隔离的变压器、未牢固安装的空调室外机等设施可能对学生造成意外伤害。
4.3.6 为保证学校交通环境的安全通畅,对学校的交通组织和交通设施作出规定:
    1 学校周边应有便于安全通行及紧急疏散的校园外部道路,并宜有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接;避开车流量较大的城镇道路是出于对学生出入学校的安全考虑,避免频繁的外部交通对学生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或损害。特殊教育学校校门的尺度应根据学校的规模、人流通过量的多少等决定其出入口的大小,车行与人行的出入口必须分别设置,出入口应退城市道路红线5.00m以上,形成缓冲空间,并应在校门外设置车辆慢行、注意避让等指示牌,校园大门应保证安全,防止夹伤、碰伤事故的发生,校门的人行出入口应设置盲道,并应与城市道路的盲道相通。
    3 本款基于安全考虑,强调人车分流,并主张校内交通以人行为主,车行限制在有限范围内,且校园内道路应创造安全、无障碍的通行环境。
    4 设置有盖顶或围护结构的连接通道,可以保证残障学生在雨雪等天气情况下的通行便利,通道的设置不应影响消防车辆的通行;盲生和培智生雨天在外部行走不易辨别方向,故要求主要建筑之间设廊道或体部连接。
    5 道路宽度、断面形式及路面铺装材料应根据学校的规模、道路性质及学生残障类型确定,人行道应采取防滑、透水或排水性良好的铺面材料。
    6 校园内各交通设施(指校园内所有室内外水平及竖向交通设施,如室外道路、广场、停车场以及绿地、水域、运动设施内的交通空间和建筑内的走道、楼梯、电梯等),应根据学生残障类型,设置导向及标识系统。
4.3.7 为保证校园安全和学校日常教学秩序,校园边界应设置围护设施,且校园边界及内部采用的围护、分隔设施应避免对学生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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