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标准 JGJ76-2019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6.2 生活服务用房

6.2.1 生活服务用房包括宿舍、食堂、浴室、卫生间等。
6.2.2 学生宿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盲校、培智学校宿舍的居室使用面积应按不小于6m²/床计算,且应采用单层床;聋校宿舍的居室使用面积应按不小于4m²/床计算。
    2 培智学校宿舍每层应设置公共盥洗室;每层宜紧邻学生居室设置教师值班室,且宜附设卫生间。
    3 宿舍入口处应设值班室,并应面向入口门厅设观察窗。
6.2.3 学生食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盲校及培智学校低年级应采用送餐到桌的就餐方式,桌间走道宽度应满足送餐车的通行;
    2 综合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应按学生残障类型划分就餐区和购餐窗口,当采用窗口售饭方式时,窗口的设计应考虑轮椅学生的使用;
    3 楼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
6.2.4 学生浴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培智学校浴室宜集中设置,浴室内应避免视线死角;
    2 浴室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室内阳角宜倒圆角。
6.2.5 卫生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卫生间的布置、洁具的数量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的有关规定;
    2 相邻男女卫生间的相对位置应全校统一,出入口应分别设前室,并能有效阻挡视线,每间不应少于2个蹲位,宜分别设置蹲便器和坐便器;
    3 卫生间应设大便器隔间,盲校、培智学校隔间宽度不应小于1.10m,隔间地面应通过结构降板与卫生间地面持平;
    4 盲校的大便器隔间及小便器两侧应设置扶手,卫生间地面高度宜低于走道地面高度0.015m,并以斜面过渡;
    5 普通教学单元中附设的卫生间应至少设置洗面盆、大便器、小便斗、手持式花洒的淋浴冲洗设施各一件。
条文说明
6.2.1 各类特殊教育学校生活服务用房的设置,应结合学校的类型、规模、管理方式等设定其用房组成。
6.2.2 学生宿舍的设计应满足残障学生的基本起居要求,并以方便学校管理,保证学生安全为原则,男女生宿舍应分区设置,须符合防火与安全疏散要求,不宜与教学楼合建。居室内除床位外,还应留有面盆架和衣柜等的空间,每生应有独用的存储空间,盲生和培智生要求较大的回旋空间,且不能用双层床。由于学生时常需要帮助,所以提高了每床面积指标。宿舍应设方便的盥洗室及卫生间,地板应考虑防滑,卫生间和盥洗室可采用集中和分散两种形式,但培智学校学生单独使用卫生间容易发生意外,以集中为宜,便于管理。培智学校的学生随时有可能情绪失控,对自己或同学造成伤害,包括在晚上睡觉后,故紧邻学生居室设置教师值班室,且附设卫生间,便于随时照看以保证安全。各宿舍楼应设管理员室,出入口附近应设有紧急避难用的引导示意图。储藏室、清洁用具室应接近管理员室设置,清洁用具室应设水池、拖布池等。
6.2.3 食堂规模应按学生全员计算,餐厅应设餐桌、洗碗池、每人固定位置的餐具存放柜,餐具存放橱柜、洗碗池的位置应结合学生就餐流程布置。学生用餐面积虽比教师用餐面积少,但由于残障学生行动不便,每生就餐面积取教师同等指标。盲校及培智学校低年级学生自我管理能力较差,故应采用送餐到桌的方式。调研中发现不同类型残障学生在购饭就餐时因无法及时避让,经常发生碰撞,造成饭菜倒撒,引起混乱,故要求将其分开就餐,至少盲生要单独分区。采用窗口售饭方式时,窗口的设置宽度及高度应照顾到轮椅学生的使用方便。就餐采用固定餐桌座位,可避免餐桌滑动引起饭菜倾撒。食堂内应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食堂兼作多功能厅使用时,应考虑餐桌的移动方便和餐桌的临时存放场所。
6.2.4 学生浴室宜靠近锅炉房设置,盲校和培智学校使用的淋浴间应采用单管固定温度的温水喷淋,聋校的淋浴间喷淋宜采用足踏式开关或扳手式开关控制。培智学生自控力差或行为上有一定障碍,浴室内易滑倒,如热水未调好易烫伤,如果单独设置热水器时,让学生操作也易出危险,故培智学校浴室应集中设置,采用可实现统一调控热水温度的集中供水设施,便于老师对学生的管理和保障学生的安全。
6.2.5 卫生间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的有关规定,教师卫生间应与学生卫生间分设,布置在方便使用、较为隐蔽的部位。卫生间应有天然采光及自然通风条件,教学楼及学生宿舍内每层均应设置男女卫生间。由于学生较少,根据计算得出的蹲位可能少于2个,所以要求最少蹲位数不少于2个。盲校和培智学校卫生间隔间宽度较大,保证留有护理人员指导或协助所需空间,其余卫生间隔间可采用0.90m的标准。隔间门因突然向外打开可能对其他学生造成伤害,故建议内开。蹲便器安装必须保证地面无高差,所以结构要求降板。学生卫生间应符合无障碍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的有关规定。
目录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