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标准 JGJ7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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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绿化景观

8.3.1 校园绿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校园内绿化应结合学校所在地区气候和土壤特性,满足观察植物生态的需要,选择无刺、无毒且易于管理的树木、花草等,遵循生物多样性的配置原则。盲校、培智学校应选择有利于促进学生触觉及嗅觉敏感度的植物种类。
    2 校园周边种植的树木,应成为区域景观组成部分;校舍周边种植的树木,不应影响教室的采光和通风。
    3 校园中的树木应结合所选树木的树形、高低、体量,进行点、线、面结合与常青、季青结合的立体配置,形成丰富的校园生态空间环境。
8.3.2 设置动植物园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动植物园地的水池深度不应大于0.25m,水池和饲养小动物棚舍周边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90m的护栏;
    2 盲校设置动植物园地或水池时,边缘外侧1.00m处地面应设置提示场地边界的触感标识。
8.3.3 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屋顶绿化,当设置屋顶绿化时,周边应设置高度不低于3.00m、网孔径不大于0.05m且无法攀爬的防护网。
条文说明
8.3.1 校园内的绿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校园内绿化应考虑校园整体的绿地规划与设计,为残障学生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校园内绿化应结合学校所在地区的气候和土壤特征,选择无刺、无毒、不易滋生害虫、易存活管理的树木、花草品种,种植配置需遵循符合生物多样性的原则。盲校、培智学校应选择有利于促进学生触觉、嗅觉等感官敏感度的植物种类,帮助其提高认知能力。
    2 校舍周边种植的树木不宜选择高大乔木,以免影响教室采光和通风。
    3 校园中的树木应根据树形、高低、体量与常青、季青的不同,在校园空间中进行点、线、面结合的立体配置,形成丰富的校园生态空间环境。
8.3.2 结合植物种植和小动物的养殖是提高特殊学生认知能力的有效教学活动,为防止学生跌入水池或被小动物咬伤的意外,对水深和小动物棚舍的周边防护作出规定。
8.3.3 屋顶绿化既能作为建筑景观,又能对建筑起到保温隔热的节能作用,还可改善校园微气候环境,因此有条件的学校可充分利用建筑屋顶作为校园绿化用地,并可结合农艺、劳技等课程所需的动植物园地和苗圃花房等综合设置,但屋顶周边应设置安全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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