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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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再生水 reclaimed water
    城市污水经适当再生工艺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要求,满足某种使用功能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
    [GB/T 19923-2005,定义3.2]
3.2 城市杂用水 urban mis ellaneous use
    用于冲厕、车辆冲洗、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等非饮用的再生水。
3.3 冲厕用水 toilet flushing use
    用于公共及住宅卫生间便器冲洗的再生水。
3.4 城市绿化用水 urban landscaping use
    用于除特种树木及特种花卉以外的庭院、公园、道边树及道路隔离绿化带、场馆及公共草坪,以及相似地区绿化的用水。
3.5 street sweeping use
    道路清扫用水用于道路灰尘抑制、道路扫除用水源的再生水。
3.6 消防用水 fire protection use
    用于市政、住宅小区及厂区消防的再生水。
3.7 建筑施工用水 construction site and concrete production use
    用于建筑施工现场的土壤压实、灰尘抑制,以及混凝土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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