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 GB5502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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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

General code for maintenance and renovation of existing buildings

GB 55022-2021

2021-09-08 发布
2022-04-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22-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9月8日

    为适应国际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通行规则,2016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陆续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等文件,提出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社会团体制定自愿采用性标准的长远目标,明确了逐步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取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的改革任务,逐步形成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技术性规定与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构成的“技术法规”体系。
    关于规范种类。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覆盖工程建设领域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分为工程项目类规范(简称项目规范)和通用技术类规范(简称通用规范)两种类型。项目规范以工程建设项目整体为对象,以项目的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等五大要素为主要内容。通用规范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功能性能要求的各专业通用技术为对象,以勘察、设计、施工、维修、养护等通用技术要求为主要内容。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中,项目规范为主干,通用规范是对各类项目共性的、通用的专业性关键技术措施的规定。
    关于五大要素指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各项要素是保障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化和效率提升的基本规定,是支撑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项目的规模要求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项目应具备完整的生产或服务能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项目的布局要求主要规定了产业布局、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总体设计、总平面布置以及与规模相协调的统筹性技术要求,应考虑供给能力合理分布,提高相关设施建设的整体水平。项目的功能要求主要规定项目构成和用途,明确项目的基本组成单元,是项目发挥预期作用的保障。项目的性能要求主要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水平或技术水平的高低程度,体现建设工程项目的适用性,明确项目质量、安全、节能、环保、宜居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水平。关键技术措施是实现建设项目功能、性能要求的基本技术规定,是落实城乡建设安全、绿色、韧性、智慧、宜居、公平、有效率等发展目标的基本保障。
    关于规范实施。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具有强制约束力,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众权益和公众利益,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控制性底线要求,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维修、养护、拆除等建设活动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其中,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指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配套的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是经过实践检验的、保障达到强制性规范要求的成熟技术措施,一般情况下也应当执行。在满足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规定的项目功能、性能要求和关键技术措施的前提下,可合理选用相关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使项目功能、性能更加优化或达到更高水平。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要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协调配套,各项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相关技术水平。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后,现行相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应及时修订,且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中有关规定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为准。


起草说明

 

一、基本情况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9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9]8号)要求,编制组在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基础上,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外技术法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与国家法规政策相协调,经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1 明确编写目的、适用范围;2 规定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的目标、实施流程要求;3 规定既有建筑检查的类型、内容;4 规定建筑、结构、设施设备修缮要求;5 规定建筑、结构、设施设备改造要求。

    下列工程建设标准中强制性条文按本规范执行:

    《建筑外墙清洗维护技术规程》JGJ 168-2009

    《建筑物倾斜纠偏技术规程》JGJ 270-2012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缮标准》JGJ 376-2015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

二、本规范编制单位、起草人员及审查人员

    (一)编制单位

    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白蚁防治中心

    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房屋质量检测站

    上海房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三茂建筑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喜利得(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江欢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二)起草人员

    陈洋 王金强 赵为民 刘群星 古小英 周云 郭戈 李占鸿 史先进 林华 杨霞 张蕊 张习 朱茜 李靖 李本强 邢万里 王健 顾祥林 张伟平 朱立新 赵力 蔡乐刚 林松涛 郝挺宇 顾国荣 李晓勇 李向民 许清风 李承铭 包立奎 阮冠华 张铭 谷志旺 亓立刚 熊浩 白洁 董振平 姚继涛 郑文忠 吴体 梁爽 王洪涛 陈小杰 陈欣 高小旺 刘光磊 汪晓明 程之春

    (三)审查人员

    岳清瑞 吕西林 高承勇 陆伟东 王霓 徐强 李耀良 金磊铭 熊新华 王漪

三、术语

1 维护 maintenance

    对既有建筑进行检查、评定与修缮,以保证建筑安全使用,维持建筑正常设计工作年限的活动。

2 检查 inspection

    通过目视观察或简单的仪器测量,了解既有建筑现状的行为。

3 评定 assessment

    在检查的基础上,对既有建筑现状进行判断的行为。

4 修缮 repair

    对既有建筑进行维修和养护,使其保持、恢复原有完好程度、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的工程行为。

5 改造 renovation

    根据改造要求和目标,对既有建筑的室外环境、建筑本体、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系统的更新,使其建筑空间、结构体系、使用功能得到明显改善的工程行为。

6 既有建筑平改坡改造 flat-to-sloping roof conversion for existing buildings

    在建筑结构许可条件下,将既有建筑平屋面改建成坡屋顶,达到改善建筑性能和外观视觉效果的改造方式。

7 既有住宅成套改造 renovation about adding bathroom and kitchen for existing residences

    对规划需要保留,厨房、卫生间不成套的既有住宅,通过调整平面和空间布局,增添和改善厨卫设施,完善房屋成套使用功能的改造方式。

8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改造 renovation about addingelevator for existing multi-storeyresidences

    在建筑结构许可条件下,在既有多层住宅的适当位置,新建电梯的井道、电梯厅、连廊、平台等,并与公共楼梯间、公共走道、阳台等部位连接,以完善既有多层住宅的垂直交通,提高居住品质的改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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