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泡沫灭火剂 GB2789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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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取样和温度处理

6.1.1 取样
    从A类泡沫灭火剂的产品包装容器中取样时,应搅拌均匀,以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
    用于按6.1.2进行温度处理的样品数量不应少于5kg,样品应充满储存容器并密封。
6.1.2 温度处理
    温度处理方法如下:
    a)如果供应商声明其产品不受冻结融化影响,则样品应先按6.3的规定进行四个冻结、融化循环,然后再按b)进行处理;
    b)将密封于容器中的样品放置在60℃±2℃的环境中7d,然后在20℃±5℃的环境中放置1d;
    c)如果供应商声明其产品受冻结融化影响,则样品只按b)进行温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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