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斧 XF13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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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消防斧产品上应设置标志牌。标志牌应包含如下内容:
    a)产品名称、型号;
    b)生产厂名;
    c)生产日期或批号;
    d)产品执行标准号。
7.2 包装
7.2.1 每把消防斧应单独包装,出厂时集装在产品包装箱内。
7.2.2 产品包装箱应牢固可靠,并有防潮措施。
7.2.3 产品包装箱上应标有产品名称、商标、型号、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外形尺寸、件数、净重或毛重、防潮标志。
7.2.4 产品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应有产品的使用范围、主要技术参数、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等内容。
7.2.5 使用说明书的注意事项中应注明“在每次使用消防斧前,须认真检查斧头是否有裂纹或碎裂现象、斧柄是否有裂纹或断裂迹象、斧头与斧柄是否有松脱迹象等,如有上述情况出现,须立即停止使用。”
7.3 运输
    消防斧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重压、碰撞和雨淋。
7.4 贮存
    消防斧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化学品的场所。产品包装随带的文件应齐全,包括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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