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56-2012(201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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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LNG加气区

9.3.1 加气机不得设置在室内。
9.3.2 LNG加气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气系统的充装压力不应大于汽车车载瓶的最大工作压力。
      2 加气机计量误差不宜大于1.5%。
      3 加气机加气软管应设安全拉断阀,安全拉断阀的脱离拉力宜为400N~600N。
      4 加气机配置的软管应符合本规范第9.2.2条的规定,软管的长度不应大于6m。
9.3.3 在LNG加气岛上宜配置氮气或压缩空气管吹扫接头,其最小爆破压力不应小于公称压力的4倍。
9.3.4 加气机附近应设置防撞(柱)栏,其高度不应小于0.5m。
 
条文说明
9.3.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加气机设在室内,泄漏的液化天然气不易扩散,易引发爆炸和火灾事故。
9.3.2 本条是对加气机技术性能的基本要求。
      1 要求"加气系统的充装压力不应大于汽车车载瓶的最大工作压力",是为了防止汽车车用瓶超压。
      3 在加气机的充装软管上设拉断装置,以防止在充装过程中发生汽车启离的恶性事故。
9.3.4 加气机前设置防撞柱(栏),以避免受汽车碰撞引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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