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作废】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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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计算机制图文件的命名

12.3.1 工程图纸文件命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图纸文件可根据不同的工程、子项或分区、专业、图纸类型等进行组织,命名规则应具有一定的逻辑关系,便于识别、记忆、操作和检索。
        2 工程图纸文件名称应使用拉丁字母、数字、连字符“-”和井字符  的组合。
        3 在同一工程中,应使用统一的工程图纸文件名称格式,工程图纸文件名称应自始至终保持不变。
12.3.2 工程图纸文件命名格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图纸文件名称可由工程代码、专业代码、类型代码、用户定义代码和文件扩展名组成(图12.3.2-1),其中工程代码和用户定义代码可根据需要设置,专业代码与类型代码之间用连字符“-”分隔开;用户定义代码与文件扩展名之间用小数点“.”分隔开;

图12.3.2-1  工程图纸文件命名格式

图12.3.2-1  工程图纸文件命名格式

        2 工程代码用于说明工程、子项或区段,可由2个~5个字符和数字组成;
        3 专业代码用于说明专业类别,由1个字符组成;宜选用本标准附录A所列出的常用专业代码;
        4 类型代码用于说明工程图纸文件的类型,由2个字符组成;宜选用本标准附录A所列出的常用类型代码;
        5 用户定义代码用于步说明工程图纸文件的类型,宜由2个~5个字符和数字组成,其中前两个字符为标识同一类图纸文件的序列号,后两位字符表示工程图纸文件变更的范围与版次(图12.3.2-2);

图12.3.2-2  工程图纸文件变更表示方式
图12.3.2-2  工程图纸文件变更表示方式

        6 小数点后的文件扩展名由创建工程图纸文件的计算机制图软件定义,由3个字符组成。
12.3.3 工程图库文件命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图库文件应根据建筑体系、组装需要或用法等进行分类,并应便于识别、记忆、操作和检索;
        2 工程图库文件名称应使用拉丁字母和数字的组合;
        3 在特定工程中使用工程图库文件,应将该工程图库文件复制到特定工程的文件夹中,并应更名为与特定工程相适合的工程图纸文件名。

条文说明
12.3.1 工程图纸文件的应用,需要依靠计算机技术实现,出于方便计算机识别和少占资源的考虑,规定“应使用拉丁字母、数字、连字符‘-’和井字符‘#’的组合”;其中井字符“#”主要用于工程、子项分区的编号,比较符合我国房屋建筑工程图纸文件的命名习惯。
12.3.2 本条是在工程图纸文件命名规则原则下,有关工程图纸文件命名格式的具体规定,与通行的国际标准(如《美国国家CAD标准》National CAD Standard)保持一致。
为了便于应用,在本规范附录A表A—1、表A—3中分别给出常用的专业代码和类型代码,与通行的国际标准(如《美国国家CAD标准》National CAD Standard)保持一致。
根据实际需要,允许自行定义工程图纸文件名称,但必须遵循工程图纸文件命名规则;如果采用图12.3.2—1的工程图纸文件命名格式,则代码数量、顺序、每项代码的含义、字数限制都应符合本条规定。
12.3.3 由于工程图库文件的用途、使用习惯存在较大差异,本条只规定了工程图库文件的命名规则,对具体的命名格式不作规定。
工程图库文件的应用,需要依靠计算机技术实现,出于方便计算机识别和少占资源的考虑,要求采用拉丁字母和数字的组合。
同一个工程图库文件可以在多项工程中重复使用,如果使用相同的名称容易造成混淆,还可能出现与特定工程图纸文件统一命名规则不符的情况,因此规定工程图库文件应复制到特定工程的文件夹中,并且更改为与特定工程相适合的工程图纸文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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