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制图标准 GB/T5078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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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电路图

5.5.1 电路图应便于理解电路的控制原理及其功能,可不受元器件实际物理尺寸和形状的限制。
5.5.2 电路图应表示元器件的图形符号、连接线、参照代号、端子代号、位置信息等。
5.5.3 电路图应绘制主回路系统图。电路图的布局应突出控制过程或信号流的方向,并可增加端子接线图(表)、设备表等内容。
5.5.4 电路图中的元器件可采用单个符号或多个符号组合表示。同一项工程同一张电路图,同一个参照代号不宜表示不同的元器件。
5.5.5 电路图中的元器件可采用集中表示法、分开表示法、重复表示法表示。
5.5.6 电路图中的图形符号、文字符号、参照代号等宜按本标准的第4章执行。

条文说明
5.5.2 电路图一般包括图形符号、连接线、参照代号、端子代号及了解其功能必需的补充信息。
    电路图中的元器件及其相互连接至少应表示控制电路的控制过程。
5.5.3 电路图的图形符号排列应整齐,电路连线应直通;依据功能关系,应将功能相关元件放到一起进行绘制;可在电路图中增加端子接线图(表),方便施工和维修。
5.5.4 同一个参照代号不宜表示不同的元器件是为了方便施工和维修。
5.5.5 集中表示法:表示符号的组合可彼此相邻,用于简单的电路图。分开表示法:表示符号的组合可彼此分开,实现布局清晰。重复表示法:同一符号用于不同的位置。
    为了便于理解和检索元器件在布置图中的位置,宜在电路图图样的某个位置列出元器件及符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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