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1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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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般规定

9.1.1 医疗建筑的防雷接地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9.1.2 医疗建筑的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装置,且接地电阻应按各类要求的最小值确定;建筑物内应作总等电位联结。


条文说明
9.1.2 保护性接地包括:防雷接地、防电击接地、防静电接地、屏蔽接地等;功能性接地包括:交流工作接地、直流工作接地、信号接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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