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JGJ31-2003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5.3 田赛场地

5.3.1 跳远和三级跳远场地应符合表5.3.1的规定。

表5.3.1 跳远和三级跳远场地规格

续表 5.3.1
续表5.3.1

5.3.2 跳高场地规格应符合表5.3.2的规定。 

表5.3.2 跳高场地规格

5.3.3 推铅球场地规格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表5.3.3 推铅球场地规格
表5.3.3 推铅球场地规格

5.3.4 掷铁饼和链球场地规格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5.3.4 掷铁饼和链球场地规格
5.3.4 掷铁饼和链球场地规格

5.3.5 掷标枪场地规格应符合表5.3.5的规定。

表5.3.5 掷标枪场地规格
表5.3.5 掷标枪场地规格

5.3.6 撑竿跳高场地规格应符合表5.3.6的规定。 

表5.3.6 撑竿跳高场地规格
表5.3.6 撑竿跳高场地规格

条文说明
5.3.1~5.3.6 本条规定田赛场地中跳远和三级跳远场地、跳高场地、推铅球场地、掷铁饼、链球场地、掷标枪场地、撑竿跳高场地的正规比赛要求。
    1 跳远、三级跳远、跳高、撑竿跳高如采用堆沙而不是海绵包时,应注意附注中对堆沙厚度的要求。
    2 铅球、铁饼、链球、标枪项目的落地区应用宽0.05m的白色标志线加以标示,其延线应通过投掷圈圆心,标志线外有足够的安全区。
    3 当铁饼和链球合用防护网时,其防护网建议尺寸见图6。

图6 铁饼和链球合用防护网平面(单位:m)
图6 铁饼和链球合用防护网平面(单位:m)

目录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