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锅炉房设计规范 GB5004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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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室外热力管道、管沟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铁路和其他管线之间的净距

A.0.1 架空热力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铁路和架空导线之间的最小净距,宜符合表A.0.16的规定。
表A.0.1    架空热力管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铁路和架空导线之间的最小净距(m)
    注;1 跨越电气化铁路的交叉净距,应符合有大规范的规定。当有闲难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减至4.5m;
    2 道路交叉净距,应从路拱面算起。
A.0.2 埋地热力管道、热力管沟外壁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净距,宜符合表A.0.2的规定。
A.0.2 埋地热力管道、热力管沟外壁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净距(m)
    注;1 当管线埋深大于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基础深度时,应用土壤内摩擦角校正表中数值。
    2 管线与铁路,道路间的水平净距除应符合表中规定外,当管线埋深大于1.5m时.管线外壁至路基坡脚净距不应小于管线埋深。
    3 本表不适用于湿陷性黄土地区。
A.0.3 埋地热力管道、热力管沟外壁与其他各种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宜符合表A.0.3的规定。
A.0.3 埋地热力管道、热力管沟外壁与其他各种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m)
 
    注:1 热力管道与电力电缆间不能保持2.0m水平净距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2 表中数值为1m而相邻两管线间埋设标高差大于0.5m以及表中数值为1.5m而相邻两管线间埋设标高差大于1m时,表中数值应适当增加。
    3 当压缩空气管道平行敷设在热力管沟基础上时,其净距可减小至0.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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