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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标志、使用说明书
7.1 标志
干式报警阀应具有永久性清晰的标志,标志中至少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额定工作压力、水流方向标示、生产厂商名称或商标、生产日期及产品编号等。
7.2 使用说明书
干式报警阀在其包装中应附有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中应至少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使用的环境条件、贮存的环境条件、生产日期、生产依据的标准、必要的使用参数、安装操作说明及安装示意图、注意事项、生产厂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络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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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4 要求
- 4.1 外观质量
- 4.2 规格
- 4.3 额定工作压力
- 4.4 材料的耐腐蚀性能
- 4.5 阀体和阀盖
- 4.6 零部件
- 4.7 刚性非金属零件
- 4.8 阀瓣密封件
- 4.9 阀体强度
- 4.10 渗漏和变形
- 4.11 水力摩阻损失
- 4.12 功能
- 4.13 耐火性能
- 5 试验方法
- 5.1 外观检查
- 5.2 工作循环试验
- 5.3 非金属零件空气老化试验
- 5.4 非金属零件温水老化试验
- 5.5 阀瓣密封件试验
- 5.6 阀体强度试验
- 5.7 渗漏试验和变形试验
- 5.8 水力摩阻损失试验
- 5.9 功能试验
- 5.10 耐火试验
- 6 检验规则
- 7 标志、使用说明书
- 8 包装、运输、贮存
- 附录A (规范性附录)水力摩阻损失试验方法
- 附录B (资料性附录)干式报警阀的间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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