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2 电性能要求


5.2.1 消防用基地式、固定式、车(船)载式、便携式和袖珍式无线电话机电性能应符合SJ 2710中3.2条要求。
5.2.2 消防用头盔式无线电话机电性能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续表1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消防用无线电话机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XF14-1991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