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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一般要求


5.2.1 便携式卫星站的技术体制、基本功能和基本性能应符合GA/T 971.1-2011中5.2、5.3、5.4的规定。
5.2.2 手动对星的便携式卫星站总质量应不大于50 kg,自动或半自动对星的便携式卫星站总质量应不大于70 kg。
5.2.3 便携式卫星站在以下环境中应能正常工作:
    ——工作风速:8级风;
    ——工作温度:-30℃~+55℃;
    ——相对湿度:5%~100%;
    ——海拔5000 m 以下,全天候气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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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卫星通信系统 第2部分:便携式卫星站 XF/T971.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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