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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方位灯应有清晰耐久的标志,包括以下内容:
a) 产品型号和名称;
b) 生产厂名;
c) 生产日期;
d) 防爆标志。
8.2 包装
8.2.1 方位灯的包装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8.2.2 方位灯出厂时应予装箱,并有防潮、防尘措施。
8.2.3 包装箱外壁应有明显、耐久的文字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生产厂名;
b) 产品型号和名称;
c) 生产日期;
d) 向上、怕湿、小心轻放等文字或符号。
8.2.4 随同产品提供的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产品合格证;
b) 产品使用说明书。
8.3 运输
方位灯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防雨雪侵袭的措施,应避免重压和碰撞。
8.4 贮存
方位灯应存放于通风、干燥及无有害气体的仓库内,不应与具有腐烛性的化学品一同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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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方位灯 GB2789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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