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作废】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GB50298-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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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附录A.0.1条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第附录A.0.2条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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