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5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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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臭氧接触池

6.9.1 臭氧接触池的进气管路、尾气管路应每日检查,水样采集管路上各种阀门及仪表的运行状况应每日检查,并应进行必要的清洁和保养工作。
6.9.2 臭氧接触池定期维护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1~3)年放空清洗一次。
    2 检查池内布气管路是否移位松动,布气盘或扩散管出气孔是否堵塞,并重新固定布气管路和清通布气盘或扩散管堵塞的出气孔。
    3 清洗用水排至下水道。
    4 后臭氧接触池在清洗水池恢复运行前,进行消毒处理,消毒浓氯水排到下水道。
    5 按设备制造商维护手册的要求,定期对与臭氧气接触的阀门、布气盘、扩散管检修一次,并对长期开或关的阀门操作一次。
    6 其他阀门每月检修一次,长期开或关的其他阀门操作一次。
    7 按设备制造商提供的维护手册要求,定期对各类仪表进行校验和检修。
    8 每(1~3)年对水池内壁、池底、池顶、伸缩缝、压力人孔等检修一次,并解体检修除臭氧系统外的阀门,铁件做防腐处理一次。
6.9.3 臭氧接触池大修理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5年将除臭氧系统外的阀门解体,更换易损部件,对池底、池顶、池壁伸缩缝和压力人孔进行全面检修。
    2 接触池大修后,必须进行满水试验,渗水量应按设计水位下浸润的池壁和池底总面积计算,不得超过2L/(m2·d);在满水试验时,地上部分应进行外观检查,当发生漏水、渗水时,必须修补。
    3 设置在接触池内外的臭氧系统设备大修理周期、项目、内容及质量应符合设备制造商维护手册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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