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范 GB/T50893-2013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附录D 烟气冷凝回收装置

D.0.1 烟气冷凝回收装置可用于工业与民用燃气热水锅炉、蒸汽锅炉、直燃机等设备。
D.0.2 烟气冷凝回收装置应由换热器主体、烟气系统、被加热水系统或其他介质、排气与泄水装置、调节阀、温度和压力传感器等组成。
D.0.3 烟气冷凝回收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计安装在靠近锅炉尾部出烟口处,并应设置独立支撑结构;
    2 宜设置旁通烟道,当不具备设置旁通烟道时,应采取防止被加热水干烧的措施;
    3 应设烟气冷凝水排放口,并应对冷凝水收集处理;
    4 装置最高点应设置自动排气阀,最低点应设置泄水阀;
    5 宜设置安全阀。
D.0.4 烟气冷凝回收装置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选用耐腐蚀材料,并应满足锅炉设备使用寿命和承压要求;
    2 装置的烟气阻力应小于100Pa,不得影响锅炉的正常燃烧和原有出力;
    3 装置的承压能力应满足热水系统的压力要求。
D.0.5 烟气冷凝回收装置安装测试内容及数据记录应按表D.0.5的规定执行。

表D.0.5 烟气冷凝回收装置安装测试内容及数据记录
表D.0.5 烟气冷凝回收装置安装测试内容及数据记录

D.0.6 烟气冷凝回收装置安装测试使用的测试仪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被加热水流量测试应采用超声波流量计;
    2 水温测试应采用铂电阻温度计,烟气温度测试应采用热电偶;
    3 烟气压力测试应采用U型压力计,被加热水测试应采用压力表;
    4 被加热水热量和锅炉供热量测试应采用超声波热量表。

目录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