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受理系统 GB1628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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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冲击试验

5.11.1 目的
    检验试样对非经常性机械冲击的抗干扰性。
5.11.2 试验方法
5.11.2.1 将试样固定在冲击试验台上,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5.11.2.2 对质量为m(kg)的试样,当m≤4.75时,峰值加速度为(100-20m)×10m/s2;当m>4.75 时,峰值加速度为0,脉冲时间为6ms。启动冲击试验台,对试样的6个方向进行冲击。
5.11.2.3 试验后,按5.3.2或5.4.2要求对试样进行基本性能试验。
5.11.3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 16838—200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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