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作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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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4.1 隧道入口外100~150m处,应设置火灾事故发生后提示车辆禁入隧道的报警信号装置。
12.4.2 一、二类通行机动车辆的隧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自动火灾探测装置;
    2 隧道出入口以及隧道内每隔100~150m处,应设置报警电话和报警按钮;
    3 隧道封闭段长度超过1000m时,应设置消防控制中心;
    4 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未设置火灾应急广播的隧道,每隔100~150m处,应设置发光警报装置。
12.4.3 通行机动车辆的三类隧道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4.4 隧道用电缆通道和主要设备用房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12.4.5 对于可能产生屏蔽的隧道,应采取能保证灭火时通信联络畅通的措施,宜设置无线通讯设施。
12.4.6 隧道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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