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2 战斗准备


5.2.1 首批力量应根据火场情况,采取下列适当的战斗展开形式:
    a) 准备展开。从建筑外部看不到燃烧部位和火焰时,指挥员应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参战人员占领水源,将主要作战器材装备摆放在消防车前,做好战斗展开的准备。
    b) 预先展开。从建筑外部能够看到火焰和烟雾时,指挥员应在组织火情侦察的同时,命令参战人员携带作战器材装备接近起火部位,铺设水带干线,确定水枪阵地。
    c) 全面展开。基本掌握火场的情况后,指挥员应确定作战意图,果断命令参战人员立即实施火灾扑救行动。
5.2.2 增援力量到场后,应主动请领任务,按照任务分工迅速开展扑救行动。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高层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XF/T1191-2014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