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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比赛池和练习池


7.2.1 游泳比赛池规格按设施等级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表7.2.1 游泳比赛池规格
表7.2.1 游泳比赛池规格

7.2.2 比赛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比赛池长度分为50m和25m两种。游泳池的长度指两端电子触板之间的距离,设计时应将触板厚度(9~10mm)计算在内。长度50m池的误差允许为+0.03m,25m池的允许误差为+0.02m。两端池壁自水面上0.3m至水下0.8m必须符合此要求。正式比赛池池深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2 泳道宽度2.5m,最外一条分道线距池边至少50cm;
    3 池壁及池岸应防滑,池岸、池身的阴阳交角均应按弧形处理,比赛池壁和池底应按规则设置标志线,标志线的位置和尺寸见图7.2.2所示,其标志线的国际标准见表7.2.2。两端池壁应设置浮标挂钩;
    4 比赛池出发端应安装符合规则要求的出发台,其表面积至少50cm×50cm,前缘高出水面50~75cm,台面向前倾斜不超过10°,出发台应坚固而没有弹性,台面防滑,同时在水面上30~60cm处安装不突出池壁外的仰泳握手器,并有水平和垂直两种,出发台有标明泳道次序的号码,并按出发方向由右向左依次排列;

图7.2.2 标准比赛池平面、剖面

图7.2.2 标准比赛池平面、剖面

表7.2.2 泳道标志线标准
图7.2.2 标准比赛池平面、剖面

    5 池身两侧应设置嵌入池身不少于四个的攀梯,攀梯不得突出池壁,其所在位置应不影响裁判工作,池壁水面下1.20m处宜设通长歇脚台,宽0.10~0.15m;
    6 室外比赛池的长轴应符合第4.2.7条的规定;
    7 正式比赛应设置自动计时装置,电子触板规格见表7.2.2,应露出水面30cm,浸入水中60cm,触板表面颜色鲜明,划有与池壁上相同的标志线。各泳道的触板应分开安装并易于装卸。
7.2.3 水球比赛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球比赛池最小尺寸应为33.0m×21.0m,场地内水深不得小于1.80m;
    2 水球比赛池可采用符合尺寸和深度要求的比赛池或跳水池。
7.2.4 花样游泳比赛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比赛区最小尺寸为12.0m×25.0m,奥运会和世界锦标赛要求30m×20m,其中12.0m×12.0m范围内最小水深为3.0m,其他部位最小水深2.5m;
    2 池壁处允许水深为2.0m,最大向下倾斜深度为1.2m,对奥运会和世界锦标赛池底由水深3.0m过渡到2.5m的斜坡区,最小距离不得少于8m;
    3 花样游泳比赛可采用符合比赛要求的标准比赛池。
7.2.5 跳水池及跳水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跳水池最小尺寸为16.0m×21.0m;
    2 观众看台应设置在比赛跳台的两侧,避免布置在跳台后面和对面;
    3 当跳水池与游泳比赛池合在一池并为群众使用时,在水深变换处应设分隔栏杆,以保证安全;
    4 除1m跳台外,各种跳台的后面及两侧,必须用栏杆围住;栏杆最低高度应为1m,栏杆之间最小距离应为1.8m,栏杆距跳台前端应为0.8m,并安装在跳台外面;应有楼梯到达各层跳台,通向10m跳台的楼梯应设若干休息平台。跳台结构应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能;
    5 跳板与跳台上空的无障碍空间、与池壁间距离、下部水深、跳水设施间的距离等均应符合有关竞赛规则和国际泳联提出的要求;
    6 跳水设施布置的方向应避免自然光或人工光源对运动员造成眩光,室外跳水池的跳板和跳台宜朝北设置;
    7 沿布置跳水设施一侧的池壁应设出水池的台阶;
    8 跳水池池底不应做活动底板,以保证安全;池底应平滑,宜采用深蓝色面层;
    9 跳水池水面应有水面造波或喷水装置。
7.2.6 热身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大型正式游泳比赛,邻近比赛池应有一个长50m、至少5条泳道、水深不小于1.2m的热身池,并至少在一端有出发台;
    2 跳水池的跳水设施后方应有一个放松池,并配备相应淋浴设备。
7.2.7 池岸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池岸宽度应符合本规范表7.2.1的规定。池壁与平台间应设置构造合理、便于清扫和维护的溢水槽,槽上应设溢水箅子;
    2 池岸材料应防滑并易于清洗,有一定排水坡度,溢水槽作为溢流回水时,不应排入池岸的脏水。正规比赛池因池两端需安装触板,可不设溢水槽;
    3 池岸应设召回线和转身标志线立柱插孔;
    4 游泳设施设有的广播设备及电源插座,应有必要的防水、防潮措施;
    5 在池岸和水池交接处应有清晰易见的水深标志。
7.2.8 水下观察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专业训练和正式比赛的游泳池和跳水池的池壁宜设水下观察窗或观察廊,其位置和尺寸根据要求确定;
    2 观察窗和观察廊的构造做法和选用材料应性能良好,安全可靠,与游泳池和跳水池联系方便,其外部廊道应为封闭的防水结构,并应设紧急泄水设施和人员安全疏散口。 

条文说明
7.2.1 本条依据游泳竞赛规则以及国际泳联提出的要求,对不同等级的游泳、跳水设施的最小规格及池岸最小宽度加以规定。
7.2.2~7.2.7 这些条文基本按照有关竞赛项目的规则所提出的要求整理。
    关于跳台的电梯问题目前国内一些设施采用楼梯和电梯结合的方式,但国外设电梯的实例比较少,故此处只提出楼梯的要求。
    有关跳水设施对空间、距离、水深方面的要求见表20和图15所示,因有关国际组织经常修改相关规定,需密切注意,这里提出的数据仅供参考。

表20 跳台跳水设施规格表
表20 跳台跳水设施规格表



图15 跳水池

7.2.8 为了改进训练工作以及电视转播的需要,游泳池和跳水池常设若干水下观察窗或廊,本条即对此提出了有关的要求。
    国际泳联建议的跳水池观察窗位置见表21所示,观察窗的尺寸、位置参考数据见表22所示。  

表21 跳水池观察窗位置

表22 观察窗尺寸位置参考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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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JGJ3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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