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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无内支撑的基坑开挖


8.2.1 放坡开挖的基坑,边坡表面护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坡面可采用钢丝网水泥砂浆或现浇钢筋混凝土覆盖,现浇混凝土可采用钢板网喷射混凝土,护坡面层的厚度不应小于5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配筋应根据计算确定,混凝土面层应采用短土钉固定。
    2 护坡面层宜扩展至坡顶和坡脚一定的距离,坡顶可与施工道路相连,坡脚可与垫层相连。
    3 护坡坡面应设置泄水孔,间距应根据设计确定。当无设计要求时,可采用1.5m~3.0m。
    4 当进行分级放坡开挖时,在上一级基坑坡面处理完成之前,严禁下一级基坑坡面土方开挖。
8.2.2 放坡开挖基坑的坡顶和坡脚应设置截水明沟、集水井。
8.2.3 采用土钉或复合土钉墙支护的基坑开挖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截水帷幕、微型桩的强度和龄期应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
    2 基坑开挖应与土钉施工分层交替进行,并应缩短无支护暴露时间。
    3 面积较大的基坑可采用岛式开挖方式,应先挖除距基坑边8m~10m的土方,再挖除基坑中部的土方。
    4 采用分层分段方法进行土方开挖,每层土方开挖的底标高应低于相应土钉位置,距离宜为200mm~500mm,每层分段长度不应大于30m。
    5 应在土钉承载力或龄期达到设计要求后开挖下一层土方。
8.2.4 采用锚杆支护的基坑开挖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面层或排桩、微型桩、截水帷幕的强度和龄期应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
    2 基坑开挖应与锚杆施工分层交替进行,并应缩短无支护暴露时间。
    3 锚杆承载力、龄期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层土方开挖。
    4 预应力锚杆应经试验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层土方开挖,并应对预应力进行监测。
8.2.5 采用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的基坑开挖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土重力式围护墙的强度、龄期应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
    2 面积较大的基坑宜采用盆式开挖方式,盆边留土平台宽度不宜小于8m。
    3 土方开挖至坑底后应及时浇筑垫层,围护墙无垫层暴露长度不宜大于25m。
条文说明
8.2.1 对于土质条件较差,雨水较多,且放坡开挖的基坑边坡留置时间较长时,均应采取护坡的措施。护坡可根据工程实际,选用合适的方式。护坡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裂缝或破损现象,应及时加以修补,以防止雨水和地面渗水而影响基坑的稳定性。
8.2.3 土层锚杆支护、板式外拉锚支护的基坑开挖与复合土钉墙支护的基坑开挖方法相类似,其土石方开挖方法可参照执行。
    1 截水帷幕一般采用水泥土搅拌桩,由于受力和抗渗要求的特殊性,本款强调水泥土搅拌桩采用强度和龄期双控的原则。
    2 土钉或复合土钉墙支护的基坑土石方开挖应按照设计的要求进行,必须和土钉支护施工相协调,采用交替施工方法进行流水作业,缩短施工工期。每层每段开挖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支护。钻孔和注浆应根据不同土层确定不同的完成时间,一般情况下,应在土石方开挖后24h内完成土钉安设及注浆、面层混凝土喷射;若土质较差,宜在12h内完成土钉安设及注浆、面层混凝土喷射。
    3 土钉或复合土钉墙支护的基坑由于先行完成基坑周边部分土方,基坑中部即形成了中心岛状土体,可按照中心岛式开挖的要求进行施工;基坑周边土石方开挖宽度控制在8m~10m,主要是考虑土钉横向施工作业面的要求。
    4 土钉或复合土钉墙支护的基坑开挖分层厚度应与土钉竖向间距一致,分层底标高应低于相应土钉位置一定距离,主要是考虑土钉竖向施工作业面的要求,对于淤泥质土要求分层底标高应低于相应土钉位置不大于200mm,对于土质较好的土层可放宽至500mm。分段长度的控制是为了保证基坑安全,一般情况下挖土的速度要比钻孔及注浆的速度快,若钻孔和注浆跟不上挖土的进度,则临空面暴露时间可能过长,不利于基坑的稳定。
    5 考虑到土钉支护结构应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需要一定的养护时间,在土钉注浆完成后,应至少间隔48h后方可开挖下一层土方。
8.2.4 预应力锚杆的应力应进行试验,并对预应力进行长期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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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GJ31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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