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 拍照程序


6.1 围绕火灾现场外围巡视,观察整个火灾现场及周围情况,制定拍照计划。
6.2 火灾现场拍照可随勘验程序进行,拍照原则为:
    ——先拍方位、概貌,后拍重点部位、细目;
    ——先拍原始的,后拍移动的;
    ——先拍易破坏消失的,后拍不易破坏消失的;
    ——先拍地面的,后拍高处的;
    ——先拍容易拍照的,后拍较难拍照的。
6.3 在整个现场勘验工作结束前,应检查有无漏拍、错拍以及技术性失误,根据需要及时补拍,并整理 保存好现场照片。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火灾现场照相规则 XF/T1249-2015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