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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锅炉和设备


3.2.1 锅炉受压部件安装前应进行检查,不得安装影响锅炉安全使用的受压部件。
3.2.2 锅炉水压试验时,试压系统应设置不少于2只经校验合格的压力表。额定工作压力不小于2.5MPa的锅炉,压力表的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1.6级;额定工作压力小于2.5MPa的锅炉,压力表的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2.5级。压力表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1.5倍~3倍。
3.2.3 蒸汽锅炉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应符合表3.2.3的规定。锅炉应有1个安全阀按整定压力最低值整定,锅炉配有过热器时,该安全阀应设置在过热器上。
蒸汽锅炉安全阀的整定压力
    注:1 省煤器安全阀整定压力应为装设地点工作压力的1.1倍;
           2 对于脉冲式安全阀,表中的工作压力指冲量接出地点的工作压力;其他类型的安全阀系指安全阀装设地点的工作压力。
3.2.4 热水锅炉应有1个安全阀按整定压力最低值整定,整定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最低值应为工作压力的1.10倍,且不应小于工作压力加0.07MPa;
    2 最高值应为工作压力的1.12倍,且不应小于工作压力加0.10MPa。
3.2.5 锅炉安全阀应逐个进行严密性试验,安全阀的整定和校验每年不得少于1次,合格后应加锁或铅封。
3.2.6 室内油箱应采用闭式油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油箱上应装设直通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上应设置阻火器和防雨设施;
    2 油箱上不应采用玻璃管式油位表。
3.2.7 燃油、燃气和煤粉锅炉的烟道应在烟气容易集聚处设置泄爆装置。燃油、燃气锅炉不得与使用固体燃料的锅炉共用烟道和烟囱。

条文说明
3.2.1 本条规定的目的是确保产品质量,保证安全生产。在锅炉安装前和安装过程中,当发现受压部件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质量问题时,应停止安装,将问题向建设单位报告,并研究解决的办法,目的是使隐患得到及时的处理,防止继续施工造成更大的损失,确保锅炉安装工程质量。
3.2.2 本条规定的目的是保证安全生产,避免因测点数量和仪表精度不够造成误判。压力试验是保障锅炉安全的重要手段,压力表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试验的正确性,也关系到试验的安全,要使用合格的压力表,使用前必须校验。两只压力表也是为了压力表的准确,当两只压力表的读数差异过大时,应对压力表重新进行校验。压力表给出了表盘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1.5倍~3倍范围,操作时最好选用2倍。为保证运行监测人员能看清指示值,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
3.2.3、3.2.4 这两条规定的目的是保证安全生产,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和锅炉超压时能及时泄压。这些数值是在实践中经过检验的数据,既能有效保护锅炉设备,也适应锅炉运行压力的波动,不至于安全阀频繁起跳。安全阀整定压力较低的压力为锅炉超压的起跳压力,当整定压力低的安全阀起跳泄压仍不能阻止锅炉压力继续上升时,整定压力较高的安全阀起跳。过热器出口处的安全阀应按照低的压力整定,以保证锅炉内蒸汽泄压时过热器出口处的安全阀先开启,过热器有足够的蒸汽流过,冷却过热器,防止过热器过热而损坏。
    同时也可以保证安全阀回座压力不低于锅炉的工作压力,防止安全阀起跳带来炉水发生汽化。安全阀整定压力较低的压力为锅炉超压的起跳压力,当整定压力低的安全阀起跳泄压仍不能阻止锅炉压力继续上升时,整定压力较高的安全阀起跳。
3.2.5 本条规定的目的是保证安全生产,保证设备性能合格,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锅炉安全阀是锅炉最重要的安全装置,直接关系到锅炉的安全运行。定期整定和校验方可保证其有效性,满足安全放散的压力要求。
3.2.6 本条规定的目的是保证安全生产。室内油箱采用闭式油箱,通气管直通室外,避免油气挥发到室内,从而影响工人的身体健康,而且油气长期聚存在室内有可能形成可燃爆炸性气体的危险。通气管上应设置阻火器和防止雨水从管口流入油箱的设施,通气管的管口位置方向不应靠近有火星散发的部位。不应采用玻璃管式油位表是避免玻璃管破裂造成燃料油泄漏,造成安全隐患。
3.2.7 本条规定的目的是保证安全生产,防止未燃尽介质发生爆炸。燃油、燃气和煤粉锅炉的未燃尽介质,往往会在烟道和烟囱中产生爆炸,为使这类爆炸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小,故要求在烟气容易聚集的地方设泄爆装置,其位置应有利于泄压。泄爆口不得危及人员安全,必要时应装设泄压导向管。
    采用固体燃料的锅炉,烟道系统中可能存在明火,所以和燃油、燃气锅炉不得共用烟囱或烟道,避免燃油、燃气和煤粉锅炉的烟气中可能存在未燃尽介质遇明火造成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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