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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看台


4.3.1 看台设计应使观众有良好的视觉条件和安全方便的疏散条件。
4.3.2 看台平面布置应根据比赛场地和运动项目,使多数席位处于视距短、方位好的位置。在正式比赛时,根据各项比赛的特殊需要应考虑划分专用座席区。
4.3.3 观众看台功能分类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表4.3.3 观众看台功能分类
表4.3.3 观众 看台功能分类

4.3.4 观众席位宜符合表4.3.4的规定。

表4.3.4 观众席位
表4.3.4 观众席位

4.3.5 观众席尺寸不应小于表4.3.5的规定。

表4.3.5 观众席最小尺寸
表4.3.5 观众席最小尺寸

4.3.6 观众席纵走道之间的连续座位数目,室内每排不宜超过26个;室外每排不宜超过40个。当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座位数目应减半。
4.3.7 主席台的规模宜符合表4.3.7的规定。包厢的设置和位置可根据使用情况决定,主席台和包厢宜设单独的出入口,并选择视线较佳的位置。主席台应与其休息室联系方便,并能直接通达比赛场地,与一般观众席之间宜适当分隔。

表4.3.7 主席台的规模
表4.3.7 主席台的 规模

4.3.8 看台安全出口和走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安全出口应均匀布置,独立的看台至少应有二个安全出口,且体育馆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700人,体育场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1000~2000人。
    注:设计时,规模较小的设施宜采用接近下限值;规模较大的设施宜采用接近上限值;
    2 观众席走道的布局应与观众席各分区容量相适应,与安全出口联系顺畅。通向安全出口的纵走道设计总宽度应与安全出口的设计总宽度相等。经过纵横走道通向安全出口的设计人流股数应与安全出口的设计通行人流股数相等;
    3 安全出口和走道的有效总宽度均应按不小于表4.3.8的规定计算;

表4.3.8 疏散宽度指标
表4.3.8 疏散宽度指标

    4.每一安全出口和走道的有效宽度除应符合计算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出口宽度不应小于1.1m,同时出口宽度应为人流股数的倍数,4股和4股以下人流时每股宽按0.55m计,大于4股人流时每股宽按0.5m计;
    2) 主要纵横过道不应小于1.1m(指走道两边有观众席);
    3) 次要纵横过道不应小于0.9m(指走道一边有观众席);
    4) 活动看台的疏散设计应与固定看台同等对待。
4.3.9 看台栏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栏杆高度不应低于0.9m,在室外看台后部危险性较大处严禁低于1.1m;
    2 栏杆形式不应遮挡观众视线并保障观众安全。当设楼座时,栏杆下部实心部分不得低于0.4m;
    3 横向过道两侧至少一侧应设栏杆;
    4 当看台坡度较大、前后排高差超过0.5m时,其纵向过道上应加设栏杆扶手;采用无靠背座椅时不宜超过10排,超过时必须增设横向过道或横向栏杆;
    5 栏杆的构造做法应经过结构计算,以确保使用安全。
4.3.10 看台应进行视线设计,视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运动项目的不同特点,使观众看到比赛场地的全部或绝大部分,且看到运动员的全身或主要部分;
    2 对于综合性比赛场地,应以占用场地最大的项目为基础;也可以主要项目的场地为基础,适当兼顾其他;
    3 当看台内缘边线(指首排观众席)与比赛场地边线及端线(指视点轨迹线)不平行(即距离不等)时,首排计算水平视距应取最小值或较小值;
    4 座席俯视角宜控制在28°~30°范围内;
    5 看台视点位置应符合表4.3.10的规定。

表4.3.10 看台 视点位置
表4.3.10 看台 视点位置
续表4.3.10

4.3.11 看台各排地面升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视线升高差(C值)应保证后排观众的视线不被前排观众遮挡,每排C值不应小于0.06m;
    2 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情况下,视点位置及C值等可采用较高的标准,每排C值宜选用0.12m;
4.3.12 室外看台上空的罩棚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罩棚的大小(覆盖观众看台的面积)可根据设施等级和使用要求等多种因素确定,主席台(贵宾席)、评论员和记者席等宜全部覆盖;
    2 应合理确定罩棚的造型和结构型式,并防止或减少罩棚结构和支柱对观众观看比赛场地和大屏幕的影响;
    3 当罩棚设检修天桥时,应有高度不低于1.05m的防护栏杆。

条文说明
4.3.1 本条说明观众看台所应满足的基本要求,视觉条件指通视无遮挡,观察对象分辨清楚,不变形失真等,疏散条件指观众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全、顺畅到达安全区域。
4.3.2 不同的竞赛项目对视距和看台方位有不同要求,所以多功能使用的设施需要满足特定项目的视觉质量,又应有一定的弹性和兼容性,以田径场和足球场为例,一般从足球比赛的视觉质量来作为评定标准,经研究最理想的位置是由足球场4个角以150m为半径划圆所形成的中心区域(接近以场地中心半径90m的正圆形)最大视距为190m。
4.3.3 本条说明对不同等级的体育设施中,看台的功能分类及设定要求,其数目及是否增设应视比赛及媒体要求及体育设施的使用特点而决定。
4.3.4 本条规定各种等级体育设施观众席位的建议标准,其造型及用材应根据适用、美观和经济可能决定。
4.3.5 本条提出各种观众席的最小尺寸要求,但在应用中需根据设施级别、设施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
4.3.6 本条主要保证观众使用方便及安全疏散对观众席的连续座位数目所提出的最高数字规定,并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相一致。
4.3.7 对于主席台的要求在国外体育设施处理很不相同。国外对此处理比较一般,甚至有的不专门设置,国内则比较重视,尤其是在有重要比赛和活动时,主席台的设置、数量、安全等因素显得尤为突出,但在平时常被闲置,以致看台视觉质量最好的区域使用率不高,因此需根据设施的特点、级别等因素决定其数量及使用方式,表5是国内一些设施的主席台数量。

表5 国内一些设施主席台数量(观众总数/主席台座位数)
表5 国内一些设施主席台数量(观众总数/主席台座位数)

4.3.8 在制订本条文时,根据消防主管部门意见要求应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 一致,故在条文说明中,将该规范的条文说明全文转录于后,以利于使用。另外参照制订了室外看台的安全疏散宽度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5条说明:
    这是一条专门对体育馆观众厅安全出口数目提出的规定要求。对于体育馆观众厅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提出不宜超过400~700人这一规定要求,现作如下说明:
    1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体育馆出观众厅的控制疏散时间,是根据容量规模的不同按3~4min考虑的,这主要是以国内一部分已建成的体育馆调查资料为依据的。如表6。

表6 部分体育馆 观众厅疏散时间

表6 部分体育馆 观众厅疏散时间

    另据对部分体育馆的实测结果是:2000~5000座的观众厅其平均疏散时间为3.17min;5000~20000座的观众厅其平均疏散时间为4min。所以这次修订规范时,决定将一、二级耐火等级体育馆出观众厅的控制疏散时间定为3~4min,作为安全疏散设计的一个基本依据。
    2 因为体育馆观众厅容纳人数的规模变化幅度是比较大的,由三、四千人到一、两万人,所以观众厅每个安全出口平均担负的疏散人数也相应地有个变化的幅度,而这个变化又是和观众厅安全出口的设计宽度密切相关的。目前我国部分城市已建成的体育馆观众厅安全出口的设计情况如表7。  

表7 体育馆 观众厅安全出口的设计 情况

表7 体育馆 观众厅安全出口的设计 情况

    从表7来看,体育馆观众厅安全出口的平均宽度最小约为1.91m;最大约为2.75m。根据这样一种宽度和规定出观众厅的控制疏散时间所概算出来的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分别为:(1.91/0.55)×37×3=385人和(2.75/0.55)×37×4=740人。所以这次修订规范时,决定将一、二级耐火等级体育馆观众厅安全出口平均疏散的人数定为400~700人。在具体工程的疏散设计中,设计人员可以按照上述计算的方法,根据不同的容量规模,合理地确定观众厅安全出口的数目、宽度,以满足规定的控制疏散时间的要求。如一座容量规模为8600人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体育馆,如果观众厅的安全出口设计是14个,则每个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为8600/14=614人,假如每个出口的宽度定为2.20m(即四股人流),则每个安全出口需要的疏散时间为614/(4×37)=4.15min,超过3.5min,不符合规范要求。因此应考虑增加安全出口的数目或加大安全出口的宽度。如果采取增加出口的数目的办法,将安全出口数目增加到18个,则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为8600/18=478人,每个安全出口需要的疏散时间则缩短为478/(4×37)=3.22min,不超过3.5min是符合规范要求的了。又如,容量规模为20000人的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体育馆,如果观众厅的安全出口数目设计为30个,则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为20000/30=667人,如每个出口的宽度定为2.20m,则每个出口需要的疏散时间为667/(4×37)=4.50min,超过了4min,不符合规范要求。如把每个出口的宽度加大为2.75m(即五股人流),则每个安全出口的疏散时间为667/(5×37)=3.60min,小于4min是符合规范要求的了。
    3 体育馆的疏散设计中,要注意将观众厅安全出口的数目与观众席位的连续排数和每排的连续座位数联系起来加以综合考虑。在这方面原规范规定中是有所要求的,但是没有能够把两者之间的关系串通在一起,这样设计往往使人容易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在设计中就难免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如图1所示一个观众席位区,观众通过两侧的两个出口进行疏散,其间共有可供四股人流通行的疏散走道,若规定出观众厅的控制疏散时间为3.5min,则该席位区最多容纳的观众席位数为4×37×3.5=518人。在这种情况下,安全出口的宽度就不应小于2.20m;而观众席位区的连续排数如定为20排,则每一排的连续座位就不宜超过518/20=26个。如果一定要增加连续座位数,就必须相应加大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宽度,否则就会违反“来去相等”的设计原则了。

图1 座位区示意图
图1 座位区示意图

    体育场的安全出口数目和每个安全出口平均疏散人数提出不宜超过1000~2000人,这一规定要求是根据体育场的不同容量按6~8min作为安全疏散设计的基本依据,这也是以国内一部分体育场的资料为依据的,如表8。

表8 部分 体育场观众疏散时间
表8 部分 体育场观众疏散时间

    由于体育场规模相差较多,每个安全出口平均负担的人数也有一个幅度,表9为我国部分体育场安全出口数目和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人数,由于体育场体形及分区的不同,看台可能不完全一致,出口宽度一般最小为4股人流,最大多为6股人流,由此按控制疏散时间6~8min计算出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分别为:(2.4/0.55)×40×6=1046和(3.3/0.55)×40×8=1920,由此将体育场安全出口平均疏散的人数定为1000~2000人。

表9 体育场 安全出口和平均疏散人数
表9 体育场 安全出口和平均疏散人数
续表 9 
续表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11条说明:
    这一条是专门对体育馆建筑安全疏散设计提出来的宽度指标要求。
    1 在这一条中将体育馆观众厅容量规模的最低限数定为3000人。其理由主要有以下两点:
    1) 根据调查了解,国内各大中城市早些时候建的或近年来新建的体育馆,其容量规模多在3000人以上,甚至有些大城市中的区段体育馆、大型企业的体育馆也都在3000人以上,如上海市的静安馆(3200人)、卢湾馆(3200人)、辽阳石油化工厂总厂体育馆(4000人)等。
    2) 在这次修改中决定把剧院、电影院的观众厅与体育馆的观众厅在疏散宽度指标上分别规定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考虑到两者之间在容量规模和室内空间方面的差异,所以在规定容量规模的适用范围时,理应拉开距离防止交叉现象,以免给设计人员带来无所适从的难处。
    2 将体育馆观众厅容量规模的最高限数由原规范规定的6000人扩大到了20000人,这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1) 国内各大、中城市近年来陆续建成使用的体育馆有不少容量规模超过了6000人。如首都体育馆、上海体育馆、辽宁体育馆、南京五台山体育馆、山东体育馆、福建体育馆等,而且据了解目前尚有一些省会所在的城市,也正在进行容量规模为6000~10000人体育馆的设计与建设,如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四川成都、湖北武汉等城市都在进行。同时今后随着形势的发展,国内的全运会将会在更多的城市中轮流举行;更多规模更大的国际性体育比赛(如规模盛大的亚运会等)也将在我国举行。为此,一些新的、规模较大的体育馆还是要设计和建设的,所以规范作上述改动是很有必要的。
    2) 从国内体育馆建设的实践证明:容量规模大的体育馆普遍存在着投资少、建设周期长、使用率和生产率低、经营管理费用大等问题。如上海体育馆的总投资达3200万元,建成投入使用以后,除了特别精彩的国际比赛能满座外,一般的国际比赛的上座率只有60%~70%。擦一次玻璃窗就要用1500元,顶棚上的108根装饰金属格片油漆一次要用11万元,经常的全年维修费则多达20万元。大型体育馆的观赏质量、观赏效果都不如中、小型体育馆,同时由于比赛场地与观众席位距离较远,运动员的情绪与观众不易发生共鸣,也影响着竞技水平的发挥。
    从国外的情况来看,目前多已不倾向建设大型馆了,尤其是电视广播事业发达的国家。从最近18~22届(1964~1980年)的五届国际奥运会所使用的体育馆规模来看,绝大多数都是中、小型馆。只有19届奥运会建了一个容量规模超过20000人的体育馆。所以这次修改规范时将容量规模的上限定到20000人是较为合适的。
    3 本条规定中的疏散宽度指标,按照观众厅容量规模的大小分为三档:3000~5000人一档;5001~10000人一档;10001~20000人一档。其每个档次中所规定的宽度指标(m/百人),是根据出观众厅的疏散时间分别控制在3min、3.5min和4min这一基本要求来确定的。这样按照计算公式:

    计算出来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观众厅中每百人所需要的疏散宽度为:
    平坡地面:B1=0.55×100/3×43=0.426取0.43
    B2=0.55×100/3.5×43=0.356取0.37
    B3=0.55×100/4×43=0.319取0.32
    阶梯地面:B1=0.55×100/3×37=0.495取0.50
    B2=0.55×100/3.5×37=0.424取0.43
    B3=0.55×100/4×37=0.371取0.37
    4 根据规定的疏散宽度指标计算出来的安全出口总宽度,只是实际需要设计的概算宽度,在最后具体确定安全出口的设计宽度时,还需要对每个安全出口进行细致的核算和必要的调整,如一座容量规模为10000人的体育馆,耐火等级为二级。按上述规定疏散宽度指标计算出来的安全出口总宽度为100×0.43=43m。在具体确定安全出口时,如果设计16个安全出口,则每个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为625人,每个出口的平均宽度为43/16=2.68m。如果每个出口的宽度采用2.68m,那就只能通过4股人流,这样计算出来的疏散时间为:625/(4×37)=4.22min,因为大于3.5min,是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如果将每个出口的设计宽度调整为2.75m,那就能够通过5股人流了,这样计算出来的疏散时间则是:625/(5×37)=3.38min<3.5min,是符合规范要求的了。但是这样反算出来的宽度指标则是16×2.75/100=0.44m/百人,比原指标调高了2%。
    5 规范表后面增加一条“注”,明确了采用指标进行计算和选定疏散宽度时的一条原则:即容量规模大的所计算出来的需要宽度,不应小于容量规模小的所计算出来的需要宽度。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应按最大者数据采用。如一座容量规模为5400人的体育馆,按规定指标计算出来的疏散宽度为54×0.43=23.22m,而一座容量规模为5000人的体育馆,按规定指标计算出来的疏散宽度则为50×0.50=25m,在这种情况下就明确采用后者数据为准。
    6 体育馆观众厅内纵横走道的布置是疏散设计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工程设计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 观众席位中的纵走道担负着把全部观众疏散到安全出口的重要功能,因此在观众席位中不设横走道的情况下,其通向安全出口的纵走道设计总宽度应与观众厅安全出口的设计总宽度相等。
    2) 观众席位中的横走道可以起到调剂安全出口人流密度和加大出口疏散流通能力的作用,所以一般容量规模超过6000人或每个安全出口设计的通过人流股数超过四股时,宜在观众席位中设置横走道。
    3) 经过观众席中的纵横走道通向安全出口的设计人流股数与安全出口设计的通行股数,应符合“来去相等”的原则。如安全出口设计的宽度为2.2m,那么经过纵、横走道通向安全出口的人流股数不宜大于4股,超过了就会造成出口处堵塞以致延误了疏散时间。反之,如果经纵横走道通向安全出口的人流股数小于安全出口的设计通行股数,则不能充分发挥安全出口的疏散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浪费现象。
    体育场的安全疏散设计可参照上述说明办理。在本条文中体育场的容量以40000人和60000人分档。主要考虑40000人作为大中型城市来说,该容量比较合适,且满足国际足联世界杯足球赛预选赛的要求。而对特大城市而言,一般容量都在60000人最大不超过80000人,因此据此制订了分档。而每个档次中所规定的宽度指标(m/百人)是根据国内外体育场设计和实测时间分别控制在6min、7min、8min的要求而确定的。
4.3.9 本条从使用和安全角度对于体育设施看台的栏杆提出应注意的各点。其中涉及安全的部分需要在执行中特别注意。
4.3.10 看台视线设计标准主要取决于视点平面位置、视点距地面高度和观众席前后排视线升高差(C值)三个因素,本条规定了体育场、馆和游泳池三类建筑对典型场地的看台视线设计标准,其他运动项目的看台可参照执行。
体育场一般为田径、足球综合性场地,由于田径场地布置及运动特点比较复杂,需要对多个视点进行比较,并考虑看台设计的技术经济性,才能确定合理的视线设计标准,在实际设计工作中因为各个工程采用标准不同,对视线质量的评定也不一致。
    本条对田径场视点选择的考虑如下:
    1 西直道和终点线是各项径赛最重要的地点,选定西直道外边线与终点线的交点作为视点位置,并以终点线附近看台为首排计算水平视距,这样对全场绝大部分观众观看环形跑道上及其内侧范围内所有田径和足球比赛基本上不会有问题。假如看台内边线平面为椭圆形(即比赛场地外轮廓),环形跑道长轴偏东布置,看台内边距跑道远近不相同,其视线质量与设计视点处比较,有的要好一点,有的要差一点,但最低标准应能看到运动员胸部(距地1.2m上下)。
    2 对于位于跑道外侧的田径项目来说,其场地距看台较上述计算视距较近时,有何影响应作具体分析。撑杆跳高项目,属于高空动作,任何位置都能看得到。障碍赛水池设在弯道外侧内侧均有,但使用机会很少,目前仅男子一项,影响不大。惟有跳远(含三级跳远),男女各二项,且较重要,按理论要求看到沙坑沙面,因此应适当兼顾,在条件许可时调整视点位置,按最佳效果设计。但当看台首排设计标高距场地较高,看台排数多或者有楼层看台时,计算结果看台逐排升高过大,技术经济上不合理,甚至不可行,在这种情况下,可不多考虑。因为从全局来看,首先,这毕竟是个别项目,部分位置的观众受到影响;其次实际情况往往比理论计算的要好些,观众必要时会自动调整自己的姿态,采取侧身、欠身甚至站起的方式,达到观看运动员落地的一刹那;第三,设计视点距地面高度规定±0,这一标准对径赛项目来说是高标准,其中就考虑到了对跑道外侧田径项目的不利因素,已有一定程度的兼顾。
    另外,冰球场地由于界墙的遮挡和影响,视点的选择有一定特殊要求,故在条文中予以说明。
4.3.11 视线升高差(C值)每排0.12m指后一排观众视线通过前一排观众头顶上空看到设计视点。C值每排0.06m,即每两排C值为0.12m,指后一排观众视线须通过前一排两位观众头间空隙和前二排观众的头顶上空才能无阻挡地看到设计视点。
    当C值采用小于0.12m时,在影剧院观众座席须前后排错位设置,但对体育场馆来说一般可不考虑,因为体育比赛场地大,观众视角大,无论是错位还是不错位排列,效果基本上相同,前一排观众对后一排观众,都会有一定的视线阻挡,主要靠观众自行调整姿态解决。
    另外关于视线设计有图解法、数解法(逐排推算法、直接计算法)等,此处不再详述。
4.3.12 室外看台一般设有罩棚以遮阳避雨,为观众提供较好的观看条件。国际足联对于世界杯足球赛观众席提出需有2/3以上座席为屋顶所覆盖,故本条对于罩棚设计的要点做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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