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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Degin code for office building
JGJ 67-2006
J 556-2006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7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510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67-2006,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5.8、4.5.13、5.0.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8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6年11月29日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防火设计;6.室内环境;7.建筑设备。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2.增加和补充了室内环境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3.增加和补充了办公建筑智能化及节能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4.增加了无障碍设计要求的内容;5.参照现行防火规范增加和补充了相关内容;6.对办公建筑中部分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杭州安吉路18号。邮政编码:310006)
本规范参编单位: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方子晋 徐延峰 陈政恩 庄逸苏 吴藻生 姚国梁 沈介骏 张建良 谷玲玲

条文说明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2006,经建设部2006年11月29日以510号公告批准,业已发布。
本规范第一版的主编单位是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办公建筑设计规范》修订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杭州安吉路18号。邮政编码:3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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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67-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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