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8 室内装修和其他要求


5.8.1 一般医疗用房的地面、墙裙、墙面、顶棚,应采用便于清扫、冲洗、消毒的材料及构造,其阴阳角宜做成圆弧半径大于30mm的圆角。
5.8.2 手术室、无菌室、层流病房等洁净度要求高的用房,其室内装修应满足易清洁、耐消毒液擦洗的要求,手术室地面应采用导电或防静电地板;放射科、脑电图等用房的地面应防潮、绝缘、防静电。
5.8.3 药剂科的配方室、贮药室、中心药房、药库等均应采取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5.8.4 太平间、病理解剖室、医疗垃圾暂存处的地面与墙面,均应采用耐洗涤消毒材料,地面与墙裙均应采取防昆虫、防鼠雀以及其他动物侵入的措施。
5.8.5 生化检验室和中心实验室的部分化验台台面、通风柜台面、血库的配血室和洗涤室的操作台台面,以及病理科的染色台台面,均应采用耐腐蚀、易冲洗、耐燃烧的面层,相关的洗涤池和排水管亦应采用耐腐蚀材料。
5.8.6 建筑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
条文说明
5.8.1 医疗用房装修材料及构造应兼顾保障卫生、易于清扫冲洗、耐消毒液腐蚀、坚固耐磨等特性。转角处阴阳角宜做成大于30mm圆弧,不积灰易清扫。
5.8.2 对于洁净度要求高的特殊医疗用房,如手术室、无菌室、层流病房等,应分别根据功能使用的实际需要选取其室内装修材料及构造,确保环境和患者安全。
5.8.3 药剂科各用房要求防潮、防鼠、防虫等措施以保证药物品质与卫生。
5.8.4 太平间、病理解剖室、医疗垃圾暂存处的室内装修材料与构造要耐清扫冲洗、耐消毒液腐蚀,并要采取防昆虫、鼠雀及其他动物侵入措施,保证卫生安全。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5.8.5 检验室、实验室的化验台台面、通风柜台面、血库操作台台面、病理科的染色台台面等应根据使用要求采用耐腐蚀、耐擦洗、耐燃烧的材料,使用的洗涤池排水管管材应采用耐腐蚀材料。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0849-2014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