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分享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5.1.1 钢管由10、20、Q345、Q390、Q420、Q460牌号的钢制造。
5.1.2 牌号为10、20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5的规定。

5.1.3 牌号为Q345、Q390、Q420和Q460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和碳当量应符合表6的规定。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其他牌号或化学成分的钢管。
5.1.4 当需方要求做成品分析时,应在合同中注明。成品钢管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查找
上节
下节
收藏
笔记
返回
顶部
顶部
本内容由消防资源网(www.1190119.com)提供,相关问题请加微信号18874005015留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