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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排水


10.5.1 锂离子电池混料工序所产生的清洗废水应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10.5.2 清洗房内宜设置排水地沟,并宜靠外墙设置,同时就近设置沉淀、过滤装置。
条文说明
10.5.1、10.5.2 混料工序的合浆机、金属壳等的清洗产生的废水含有大量颗粒,为便于清洗与排放,做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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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离子电池工厂设计标准 GB5137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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