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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部分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产品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产品的结构、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c)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的差异时;
e)正常生产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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