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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一般技术防护要求


6.2.1 建筑物及构件稳定性现场如存在倒塌、坠落危险的建筑物及构件,应采取支撑加固、破拆(拆除)等措施。
6.2.2 空气质量安全对于通风不良空间、化学品仓库以及有毒有害气体持续释放的场所,应采取通风换气及持续监测措施。通风换气可采取开洞或机械通风等措施。
6.2.3 电气安全火灾调查人员进入现场时,要根据火灾或水渍对电气设备的破坏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单独布线或额外电源,对整个现场实行电源全部切断或部分切断,防止发生触电危险。火灾现场勘验所需的电气设备(照明、机械设备等)及电气线路应规范安装,保证绝缘良好。
6.2.4 机械设备安全在使用切割、破拆工具以及叉车等机械设备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待切割设备停止运转或托举稳定后方可进行勘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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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调查职业危害安全防护规程 XF/T146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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