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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防雷和防静电


10.6.1 煤化工装置及其辅助设施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GB 50650等的规定。
10.6.2 煤化工工厂内存在静电引燃、引爆的危险场所,应采取静电防护措施。
条文说明
10.6.2 煤化工工厂存在静电引燃、引爆的危险场所,要设置静电接地等防护措施,防止静电积聚。各种静电防护措施要根据现场环境条件、生产工艺和设备、物料特征及发生静电危害的可能程度等选用。静电防护标准有国家现行标准《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 20675、《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等。
表4.2.5 煤化工工厂内装置或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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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GB5142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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