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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减压措施


9.3.1 减压孔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在直径不小于50mm的水平直管段上,前后管段的长度均不宜小于该管段直径的5倍;
    2 孔口直径不应小于设置管段直径的30%,且不应小于20mm;
    3 应采用不锈钢板材制作。
9.3.2 节流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径宜按上游管段直径的1/2确定;
    2 长度不宜小于1m;
    3 节流管内泡沫混合液或水的平均流速不应大于20m/s。
9.3.3 减压孔板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减压孔板的水头损失计算公式
9.3.4 节流管的水头损失应按下式计算:
节流管的水头损失计算公式
9.3.5 减压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在报警阀组入口前;
    2 入口前应设置过滤器;
    3 当连接两个及以上报警阀组时,应设置备用减压阀;
    4 垂直安装的减压阀,水流方向宜向下。
条文说明
    本节主要参照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制定。本次全面修订新增的泡沫-水喷淋系统的流动介质和结构形式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基本相同,因此,其减压措施采用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相关规定。
    对于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规定的计算公式见式(6)。
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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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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