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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消防员备勤室



4.15.1  消防员备勤室应有良好的朝向,宜靠近卫生间,且应有通往车库的直接通道,通道净宽不应小于2.0m。
4.15.2  消防员备勤室设置在二层时,两侧应有楼梯进入车库,且滑杆不应设置在备勤室内。
4.15.3  消防员备勤室单个房间床位数不宜超过8个。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宜在消防员备勤室设置独立的卫生间。
4.15.4  床位布置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两个单床长边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60m;
    2  两床床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10m;
    3  两排床或床与墙之间的走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
4.15.5  消防员备勤室内应按人数设固定的个人用衣柜。
4.15.6  在备勤室临近位置宜按每班设置1个学习室。未设置学习室时,可在消防员备勤室内设置必要的学习专用桌椅。

条文说明
4.15.1  消防员备勤室应有通往车库的直接通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0m,是为了保证消防员能在接警后快速出动。
4.15.2  本条为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设置直通车库的滑杆和进入车库的两侧楼梯,是为了保证多人同时出动时能快速抵达车库,以尽量满足1min接警出动的时间要求。
    滑杆不设置在消防员备勤室内,是为了避免消防员夜间起床和日常行走时,因失足跌落而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害。
4.15.3  消防员备勤室单个房间床位数不宜超过8个,是出于按班设置的考虑,以尽量减少消防员夜间休息时因出动、归队、夜起等带来的相互干扰。在消防员备勤室设置独立的卫生间是出于人性化考虑,以尽量减少天冷时期消防员夜间起床的不便。
4.15.4  床位布置尺寸的相关规定参照了现行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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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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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 GB5105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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