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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洁净手术部平面布置


7.2.1 新建工程的建筑柱网布置应满足洁净手术室用房要求和回风夹墙布置要求。
7.2.2 洁净手术部平面必须分为洁净区与非洁净区。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的联络必须设缓冲室或传递窗。
7.2.3 洁净区内手术室宜相对集中布置。Ⅰ、Ⅱ级洁净手术室应处于干扰最小的区域。
7.2.4 洁净手术部的内部平面和洁净区走廊应在手术室前单走廊、手术室前后双走廊、纵横多走廊、集中供应无菌物品的中心无菌走廊(即中心岛)和各手术室带前室等形式中选用;应符合洁净手术部卫生学要求,并应按实际需要选用手术室围护结构的设计方式,最大限度地利用建筑面积。
7.2.5 负压手术室和感染手术室在出入口处都应设准备室作为缓冲室。负压手术室应有独立出入口。
7.2.6 更衣区的淋浴和卫生间应相对封闭,并不应设于更衣室后部。
7.2.7 当人、物用电梯设在洁净区,电梯井与非洁净区相通时,电梯出口处必须设缓冲室。
7.2.8 在人流通道上不应设空气吹淋室。
7.2.9 换车间内非洁净和洁净两区宜分别设存车区;洁车所在区域应属于洁净区,并应作为缓冲室。
7.2.10 缓冲室应有空气洁净度级别,并与高级别一侧同级,最高达到6级。应设定与邻室间的气流方向。缓冲室面积不应小于3㎡,缓冲室可兼作他用。
7.2.11 每2间~4间洁净手术室应单独设立1间刷手间,刷手间不应设门;当刷手池设在洁净走廊上时,应不影响交通和环境卫生。
7.2.12 洁净手术部不宜有抗震缝、伸缩缝等穿越,当需穿越时,应用止水带封闭。洁净手术室内不应有抗震缝、伸缩缝穿越。

条文说明
7.2.1 洁净手术部的具体组成是洁净手术部平面布置的依据,以洁净手术室为核心配置其他辅助用房,组合起来,既能满足功能关系及环境洁净质量要求,又是与相关部门联系方便的相对独立的医疗区。所以建筑柱网的设计最好先了解手术部的规模、用途。
7.2.2 为实行污染控制、减少交叉污染的因素,也为了更好地实现压力梯度,洁净手术室平面必须区分洁净区与非洁净区,这样做在系统上也好安排,在人流、物流上也好管理。不这样做,洁净手术部或洁净手术室就失去了意义。洁净手术部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必须设置缓冲室或传递窗以供人流、物流使用,防止两区气流因人、物的流动而交换对流,能有效防止污染气流侵入洁净区。
    实施与检查:
    设计人员应与甲方很好地沟通,了解功能需求,特别要征求护士长、麻醉科主任的意见,合理安排用房的位置。
    检查设计图纸,检查现场。
    以有无经过审核批准的图纸或验收检查报告为依据。
7.2.3 在洁净手术部中不同洁净度的手术室,应使高级别的手术室处于干扰最小的区域,尽端往往是这种区域,这样有利洁净手术部的气流组织,避免交叉感染,使净化系统经济合理。7.2.4 洁净手术部平面组合的重要原则是功能流程合理、洁污流线分明并便于疏散。这样做有利于提高医院效率,减少交叉感染,有效地组织空气净化系统,既经济又能满足洁净质量。
    洁净手术室在手术部中的平面布置方法很多,形式不少,各有利弊,但必须符合功能流程合理与洁污流线分明的原则。各医院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布置形式及适当位置。
    根据资料归纳分析,一般洁净手术部的平面布置有如下5种形式:
      1 单通道形式:整个手术部仅设置单一通道,即手术室进病人手术车的门前设通道。将手术后的污废物经就地打包密封处理后,可进入此通道。
      2 双通道形式:即手术室前后均设通道。将医务人员、术前患者、洁净物品供应的洁净路线与术后的患者、器械、敷料、污物等污染路线分开。
      3 多通道形式:即手术部内有纵横多条通道,设置原则与双通道形式相同。适用于较大面积的大型手术部,使同一楼层内可容纳多排手术室。
      4 集中供应无菌物品的中心无菌走廊:手术室围绕着无菌走廊布置,无菌物品供应路径最短。
      5 手术室带前室:使用起来方便,减少了交叉感染,但需要面积。
    对以上5种方式各有利弊,不能错误地认为只能用某一种(如双走廊)形式而不能用另一种(如单走廊)形式。
    根据实践经验及参照国外标准,此次将洁净区内的走廊改为一个级别即Ⅳ级,所以取消“洁净走廊”和“清洁走廊”之名称,皆称“洁净区走廊”。
7.2.5 负压手术室是为医院中疑有空气传播感染或未知原因感染的手术而设的,一旦经过空气传播,影响范围大、速度快,但又不同于传染病医院中烈性传染病的情况。
    设独立出入口即防止因人流、物流而将污染空气传播到其他区域。设准备室既是为了作消毒等准备工作需要,也是作为缓冲室,能起到有效隔离作用,缓冲室的作用比压差的作用大得多。
    日本标准规定“对于治疗空气途径感染症状的手术室,必须防止病原微生物向外流出”,并要求采用DOP效率在65%以上的过滤器,相当于我国Ⅳ级手术室使用的高中效过滤器。“在手术室排风口设高效过滤器”,该手术室对于“空气途径传染症状以外的患者,采用能够切换正负压的设备”,因为“由于不会引起空气途径感染,所以即使正压也不会产生危害”。“必须采用单独的空调系统”,“需要设置前室”。本条即参考这些做法作出了规定。
    实施与检查:
    设计人员应与甲方很好地沟通,只有在非常必要时才考虑设负压或正负压转换手术室。要很好地在平面上进行规划,为负压手术室留出可用的地方。
    检查设计图纸,检查现场。
    以有无经过审核批准的图纸或验收检查报告为依据。
7.2.7 与非洁净区相通的人、物用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将使非洁净的气流被电梯带动并通过电梯井道污染洁净区;不运行时井道的烟囱效应也会把污染带到洁净区,所以首先人、物用电梯不宜设在洁净区。如在平面上只能设在洁净区,在电梯的出口处必须设缓冲室隔离脏空气,以免污染洁净区。
    实施与检查:
    在设计图纸时与甲方沟通并做好规划。
    检查设计图纸,检查现场。
    以有无经过审核批准的图纸或验收检查报告为依据。
7.2.8 空气吹淋室是利用一定风速的空气,吹去人、物表面的浮尘,对保证洁净空间洁净度有一定效果。但是在洁净手术部(手术室)门口设置就不合适了,因为病人是不宜经受高速气流吹淋的,同时吹淋室底面高出地面,影响手术车的推行;一个手术部往往有多间至20间手术室,有数十至一、二百医护人员几乎同时工作,即使设几间吹淋室也不够用,而且效果也不理想,而刷手后更不便吹淋,所以规定不应设空气吹淋室。
7.2.10 缓冲室是位于洁净空间入口处的小室,在同时间内只能打开一个门,目的是防止人、物出入时外部污染空气流入洁净间,可起到“气闸作用”,还具有补偿压差作用,所以在人、物出入处及不同洁净级别之间应设缓冲室。作为缓冲室必须符合能起到缓冲作用的条件。缓冲室可兼作术前准备,存放洁车之用。
7.2.11 刷手间宜分散布置,最多一间刷手间带4间手术室,以便清洁手后能从最短距离进入手术室,防止远距离二次污染手的外表。所以一般宜在两个手术室之间设刷手间,内有刷手池;为避免刷手后开门污染,不应设门。多年使用证明,刷手池放在走廊上易溅湿地面,影响交通,应加以考虑,并采取相应措施。
7.2.12 洁净手术部不应有各种建筑缝穿越,主要是为了保证洁净手术部的严密性,减少污染,当必须穿越时则需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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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5033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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