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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楼梯、电梯和安全出口


4.5.1 宿舍安全疏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
4.5.2 通廊式宿舍和单元式宿舍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七层至十一层的通廊式宿舍应设封闭楼梯间,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应设防烟楼梯间。
    2 十二层至十八层的单元式宿舍应设封闭楼梯间,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应设防烟楼梯间。七层及七层以上各单元的楼梯间均应通至屋顶。但十层以下的宿舍,在每层居室通向楼梯间的出入口处有乙级防火门分隔时,则该楼梯间可不通至屋顶。
    3 楼梯间应直接采光、通风。
4.5.3 楼梯门、楼梯及走道总宽度应按每层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m计算,且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20m,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
4.5.4 宿舍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7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
4.5.5 小学宿舍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5m。楼梯扶手应采用竖向栏杆,且杆件间净宽不应大于0.11m。楼梯井净宽不应大于0.20m。
4.5.6 七层及七层以上宿舍或居室最高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大于21m时,应设置电梯。
4.5.7 宿舍安全出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不应小于1.40m。

条文说明

4.5.1 宿舍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相关条款。
4.5.2 通廊式宿舍是利用走廊组织同层各个居室交通的宿舍类型,一般规模较大,不少于两部楼(电)梯。
    单元式宿舍是围绕一个交通核组织居室的宿舍类型。常见平面布置为每层由一个交通核联系2~4个基本单位,每个基本单位由起居空间联系2~4个居室。单元式宿舍楼可以是一个单元构成,或多个单元拼联而成。
    宿舍楼梯的使用较为集中,其安全性要求较高,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有关宿舍楼梯的条文正在修订,而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中对高层宿舍的楼梯没有专条论述,故在征得以上两规范编制组专家的同意后,本规范仍保留原有规范的条文作为宿舍建筑楼梯设计的依据。
    另外条文中增加宿舍楼梯能够直接采光的要求,以利于疏散,方便使用。
4.5.3 一般新建宿舍大多数为多层、高层建筑,楼梯门、楼梯和走道的设计总宽度以及净宽应满足紧急疏散要求。宿舍人员密集且使用集中(见表2),针对大学生宿舍的调查结果显示:层数多的宿舍,特别是高层内长廊宿舍,楼梯日常使用普遍拥挤(见表3)。因此,设计时还应充分考虑宿舍实际的日常使用情况,确定楼梯门、楼梯和走道的适宜宽度。

表2  高层宿舍安全疏散情况调查

表3 多高层宿舍日常交通状况调查

4.5.4 宿舍属于居住建筑,但又有公共建筑人员密集、人流交通量大和使用时间集中的特点,此条中宿舍楼梯的坡度值根据以上的使用特点并参照有关国家标准确定。
4.5.5 小学或为少年儿童使用的宿舍,楼梯踏步设计根据小学生的生理特点参照有关国家标准制定。不允许楼梯井净宽大于0.20m的要求,主要考虑未成年人的宿舍管理和防止儿童攀滑措施实施的难度。
4.5.6 综合国内宿舍建设的调查情况和宿舍使用者一般年龄等因素确定七层及七层以上宿舍应设电梯。这已是使用的最低要求。但由于宿舍采用单层床和采用双层床或高架床时层高变化很大,如采用高架床层高大于3.60m时,七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很大等原因,必须同时限定居室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确定高度大于21m时,应设置电梯的理由:

3.70m层高、6层、设架空层2.2m、室内外高差0.1m
3.90m层高、6层、设半地下室室内外高差1.5m

4.5.7 由于宿舍人员密集,其安全出口以及门的设置,应按照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要求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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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废】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3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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