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9 供电转换


供电转换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校正运行不是必要的;
    b)  当恢复供电时,消防电梯应立即进入服务状态。如果消防电梯需要移动来确定轿厢的位置,则应向着消防员入口层运行不超过两个楼层,并显示轿厢所在位置。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已废止】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26465-2011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