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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检查
7.1.1 原则
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检查原则上应按认证机构确定的比例覆盖获证产品。
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应予以配合并确认从使用领域抽取的样品。
7.1.2 内容
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按照认证依据标准及认证机构的相关监督要求,在使用领域抽样后,由指定实验室或认证机构委托的检验机构实施检测。
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查:按照《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GA 1061)及认证机构的相关监督要求,由认证机构在使用领域对火灾探测报警产品实施检查。
认证机构应明确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者检查的内容、要求及特殊情况下的处理办法,有关要求见附件 7 。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检查原则上应按认证机构确定的比例覆盖获证产品。
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应予以配合并确认从使用领域抽取的样品。
7.1.2 内容
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按照认证依据标准及认证机构的相关监督要求,在使用领域抽样后,由指定实验室或认证机构委托的检验机构实施检测。
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查:按照《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GA 1061)及认证机构的相关监督要求,由认证机构在使用领域对火灾探测报警产品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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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节:7.2 获证后生产现场领域抽样检测或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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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适用范围
- 2 认证依据标准
- 3 认证模式
- 4 认证单元划分
- 5 认证委托
- 5.1 认证委托的提出和受理
- 5.2 认证委托资料
- 5.3 认证安排
- 6 认证实施
- 6.1 型式试验
- 6.2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与产品一致性检查(初始工厂检查)
- 6.3 认证评价与决定
- 6.4 认证时限
- 7 获证后监督
- 7.1 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检查
- 7.2 获证后生产现场领域抽样检测或检查
- 7.3 获证后的跟踪检查
- 7.4 获证后监督频次和时间
- 7.5 获证后监督的记录
- 7.6 获证后监督结果的评价
- 7.7 获证后监督结果的采信
- 8 认证证书
- 8.1 认证证书有效期
- 8.2 认证证书的基本内容与样式
- 8.3 认证证书的变更/扩展
- 8.4 认证证书的注销、暂停和撤销
- 8.5 认证证书的恢复
- 8.6 认证证书的使用
- 9 认证标志
- 10 消防产品销售流向登记制度
- 11 收费
- 11.1 认证收费
- 11.2 检测收费
- 12 认证责任
- 13 与技术争议、申诉、投诉相关的流程及时限要求
- 14 特殊情况认证要求
- 附件1 建筑耐火构建产品认证单元划分及认证依据标准
- 附件2 生产企业分类原则
- 附件3 有关认证委托的相关规定及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 附件4 利用工厂检测资源开展型式试验或部分试验工作的条件及要求
- 附件5 建筑耐火构建产品认证检验规则
- 附件6 生产企业质量控制要求
- 附件7 获证后监督的基本要求
- 附件8 认证证书样式
- 附件9 认证证书的变更、扩展、恢复相关规定
- 附件10 免费使用消防产品流向信息公开系统及流向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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